38岁的孕妇周传惠等了18个小时后,即将出生的婴儿“胎死腹中”,悲痛欲绝的她,质疑医生未及时实施剖腹产致胎儿死亡。6日,高明区人民医院认为医生诊疗过程并无过错。
产妇自述:
妇产科主任否决剖腹产
周传惠和丈夫管清德均来自重庆荣昌县,一起在高明区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杨梅分厂工作。
昨日上午,在高明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回忆起痛失胎儿的经历,躺在病床上的周传惠哽咽不已,“我38岁,好不容易怀上,生下来却是死婴。”
据周传惠介绍,今年4月初,她发现怀孕后到高明区人民医院检查,B超显示怀孕5周,胎儿正常。之后,她到高明计生站作常规检查,医生告知她“羊水少,且有点见红”,让她好好休息保胎。
7月13日,周传惠再次到计生站检查,医生称,胎盘前置,需请假休息。当天,她立即向工厂请假至今,期间一直在家休息保胎。她说,“医生多次告诉我,生产时要动手术才行。”
由于预产期是12月3日,11月28日上午她就到高明区人民医院作B超检查,结果显示“胎盘前置,羊水少”,检查医生叮嘱要小心注意。
11月29日上午9时40分,周传惠住院,她告诉接诊医生“胎盘前置,需要开刀”。
10时30分,医生检查胎心,发现胎心不是很好。下午1时许,再度检查显示比先前的要好。
下午4时30分至5时45分,仪器显示胎心线是直线。周传惠说,当时有医生称要马上动手术,她表示同意并让几名亲属赶到医院。
下午5时47分,妇产科主任贺青蓉前来检查,说“胎心那么好,等明天动手术都可以。”周传惠听后非常高兴。
11月30日凌晨3时30分,护士过来用听筒检查胎心,“听不到胎心在跳。”护士马上用仪器检测,也没动静。最后用B超检测,确定胎心完全停止跳动。
周传惠惊慌不已,要求护士通知贺青蓉,护士回复说“已经通知了,等她来后再说。”然而,直到早上9时之前,一直没有医生来过。
11月30日上午9时,贺青蓉到病房,证实胎儿已经死亡。上午10时至当晚8时,医院为周传惠做手术取出死胎。当晚11时,周传惠被送出病房。
医院回应:
严守流程未发生差错
周传惠及其家属表示,“胎死腹中”是医院的责任。昨日上午,周传惠的几十名亲友和同事来到高明人民医院讨说法。
周传惠认为,贺青蓉未及时安排剖腹产手术,是导致胎儿死亡的主因。高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崔勇说,导致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脐带扭转”。死婴取出来后,发现连接母体的脐带扭转了20多圈,还有坏死的地方。“一圈两圈没有问题,几圈以后,在母体里的婴儿就会因为缺氧而死亡”。此外,实施剖腹产手术,要有手术指征,“不是孕妇怎么要求,医生就怎么做。”当时检测显示周传惠未达到剖腹产手术指征。此外,周传惠虽是高龄产妇,且羊水少,但由于已经生育过,胎儿也不大,所以不推荐剖腹产。因此,就院方掌握的情况而言,医生严守流程,诊疗过程未发生差错。
崔勇表示,发生医疗纠纷,医院有没有责任,不能全由患方说了算,要由第三方公正评估。希望患方按正常法定程序维权,如果有关机构认定医院有责,医院******不会推诿的。
目前,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介入调查。昨日下午,周传惠家属到该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程序将在下周一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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