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从放宽准入范围、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出台系列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并明确指出,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将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记者从2日召开的湖北省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湖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引导社会资本以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的改制。对社会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上给予一定优惠或免除。同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通过多种措施,到2015年全省社会资本办医的床位数力争达到全省总量的20%以上。
湖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技术、高水平、床位在500张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专科医院。力争2015年全省社会资本举办的5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100张床位以上的专科医院数达30家以上。
同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老年病、慢性病治疗等特色医疗服务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边远地区、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等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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