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对1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20%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湖北省襄阳市药监局发布《襄阳市2016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对1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20%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为了做好2016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3月16日,湖北省襄阳市药监局发布《襄阳市2016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16年,襄阳市将对1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20%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工作中,市局负责全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负责组织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GSP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以及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检查。各县(市、区)局(经开区、鱼梁洲开发区由市局组织)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的计划制订及组织对辖区内20%零售药店GSP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 药品GSP认证跟踪检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准备阶段(3月15日前) 市局制定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跟踪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名单,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局制定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计划,确定跟踪检查零售药店名单。 第二个阶段:实施阶段(3月15日至12月5日) 根据工作方案及计划,市局、各县(市、区)局抽调相应GSP检查员组成现场检查组,按照工作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跟踪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成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原则上按照监管地域交叉的原则,予以回避。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填写《药品经营企业药品GSP跟踪检查记录》。 对不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收回或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阶段:汇总阶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 各县(市、区)局在12月5日前,将零售药店GSP跟踪检查企业名单和《药品经营(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市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市局在规定时间将《药品经营(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 在工作要求方面,该局做出了三大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开展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既是监管部门法定职责,也是强化药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药品GSP现场检查标准和廉政纪律认真开展好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 (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各地要将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与2016年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实施等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突出检查重点,确保跟踪检查任务按时完成。 (三)加强沟通,注重运用。各地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并对跟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环节监管水平。 此外,药品GSP认证跟踪检查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令第13号)及其附录、《湖北省药品批发企业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鄂食药监文〔2014〕26号)、《襄阳市药品零售分级管理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参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现场检查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 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药品采购管理、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冷藏冷冻药品的管理、营业场所及库房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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