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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发布令通知

2016-03-01   作者:康强药师网    来源: 康强药师网   访问量:181    在线投稿
【导读】药店发布令 >>>>>>>>>>>>>>>>>>>>>>>>>>>>>>>>>>>>>>>

 

关于批准发布新版《质量管理制度》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质量保证意识,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不能与现阶段管理相适应等实际情况,决定发布新版《质量管理制度》,新版《质量管理制度》已经过质量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发布,自二0一伍年九月十八日起执行。

新版《质量管理制度》由质管部门负责发放,旧版《质量管理制度》由质管部负责收回并做销毁处理。

 

 

 

 

                     总 经 理:           

XXXXX年XX月XX日

 

 

 

 

 

关于批准发布新版《标准(管理)操作程序》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质量保证意识,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不能与现阶段管理相适应等实际情况,决定发布新版《标准(管理)操作程序》,新版《标准(管理)操作程序》已经过质量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发布,自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起执行。

新版《标准(管理)操作程序》由质管部门负责发放,旧版《标准(管理)操作程序》由质管部负责收回并做销毁处理。

 

 

                     总 经 理: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批准发布新版《质量记录(凭证)》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质量保证意识,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不能与现阶段管理相适应等实际情况,决定发布新版《质量记录(凭证)》,新版《质量记录(凭证)》已经过质量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发布,自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起执行。

新版《质量记录(凭证)》由质管部门负责发放,旧版《质量记录(凭证)》由质管部负责收回并做销毁处理。

 

 

                     总 经 理: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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