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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须通过新版认证 53家未认证企业被“禁卖”

2016-03-04   作者:江丽    来源: 阜新新闻网   访问量:255    在线投稿
【导读】如果发现药店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去年以来,阜新市食药监局持续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已申请换发新证的药店必须通过新版GSP认证。自今年起,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目前已经完成认证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839家,53家未认证零售企业已被“禁卖”。

    据了解,药品GSP认证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设施设备、采购与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人员素质、储藏陈列及计算机系统条件提出更高要求,比2013 版的旧标准更为严格。药品经营企业需达到相关要求,取得药品GSP认证证书后才能进行合法经营。实施新版GSP认证的“倒逼机制”后,将会改善药店门槛低、规模小、管理差的状况,药店整体素质和药品质量将获得提升,市民用药更安全。从去年开始,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新版GSP条款要求,逐一对照企业是否达标,告知企业需补充完善的各项软硬件要求细则。对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使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现状迅速提升软硬件水平,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能。

    自今年1 月1 日起,全部药品经营企业都要符合新版GSP 认证要求,市食药监局已经对53家未认证零售企业责令其终止药品经营行为。对于这些没有通过认证的企业,工作人员将监督其停业,摘牌、拍照、登报、公告,并做好剩余药品的登记处理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力度,防止企业认证后反弹。获新GSP 认证的药店经营场所将整洁卫生,布局合理,各类商品分区清晰并有合理的间隔距离,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会分开陈列、标识正确、醒目。市民只要下载“药品管家”的软件,扫描药店内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就知道药品的真伪和药品信息。

    阜新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药店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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