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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两药商被告上法庭

2016-02-29   作者:半夏    来源: 赛柏蓝   访问量:159    在线投稿
【导读】不少省份也陆续亮出药品流通行业的税务整顿成绩,虚开发票、挂靠、走票等都是严查的重点。

    近日,又有两药企因虚开巨额发票被告上法庭,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市场星报报道,在2010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孙某、李某挂靠合肥大德昌医药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二人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被告人周某、谢某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1300余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2800余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孙某的医药公司业务经理身份是每年花10万元挂靠的,因为若以自然人的身份无法“卖药”,他必须要挂靠一家医药公司才能开展业务。

    检方认为,4名被告人,以及被告单位安徽华天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4名被告人和2家被告单位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过票、挂靠被严查

    近年来,医改政策大力压缩药品流通环节的利润,不少省份也陆续亮出药品流通行业的税务整顿成绩,虚开发票、挂靠、走票等都是严查的重点。

    去年7月份,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专风项治理工作要点》,严打涉税违法、挂靠走票。

    文件要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涉税案件的查处;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以核实票据资金流向与药品物流流向一致性为抓手整治“挂靠走票”行为,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近年来,因虚开发票被查的药商数不胜数,他们共同特点就是打着医药企业的名号,干着虚开增值税发票逃税的勾当。假借医药企业名义虚开发票偷税漏税,一个又一个没有经受住利益的诱惑而虚开发票的医药人被送进了牢房。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2015年重点抽查了60多家药品经销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发现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涉嫌偷逃税60多亿元。可见,虚开发票在医药行业中并不是冰山一角,而是广泛存在的。

    而“走票”是指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但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的自然人,通过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药品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


“走票”的流程大致如下:

第一步:从事药品无证经营的自然人,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或代理合同;

第二步,自然人通过其销售渠道,将所经营的药品进入终端(医院、药店等);

第三步,自然人选择一个“出票”公司为其提供销售票据,并谈好出票税点;

第四步,“出票”公司与销售终端(医院、药店)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此前,一则“自然人挂靠走票被判9年罚款700万”的案件震惊了医药圈。据了解,有很多药商通过GSP认证后,对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商家、自然人,通过“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其实出现行为双方都将受到处罚。

    从去年开始,各省对于药品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启动,主要针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不力,企业购销药品税票不规范,企业“挂靠”、“走票”出租出借证照,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购销药品税票不规范是整治的重点雷区。当实施“两票制”,药商购销税票严查不断逼近的时候,那些还在铤而走险玩着“走票”、“过票”的人和企业,应该反思这条路是否还应该走下去。

    

                                                                        作者: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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