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该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均和药店等1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2月26日,从广东省药监局获悉,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6年2月25日,该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均和药店等1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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