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辽宁省鞍山市药监局发布两个公告:》》》》》》》》》》》
日前,辽宁省鞍山市药监局发布两个公告,分别注销鞍山市铁东区吉恩堂大药房等27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43家认证企业停止经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企业停止经营的公告》(2015年第284号)精神, 鞍山地区以下药品零售企业未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申请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即日起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
以下27家企业未按规定申请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及换证,现已终止经营,我局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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