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恩施市食药监局对城区一家零售药店擅自降低经营面积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降级。
恩施市食药监局对城区一家零售药店擅自降低经营面积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降级。 该药店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三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擅自将经营面积由83.2平方米降为63.01平方米,未满足《湖北省药品零售分级管理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县(含)以上城区三级药品零售企业营业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要求,因此不再符合城区开办三级药店的标准。 针对上述行为,恩施市食药监局对该药店给予了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该药店由三级降为二级,自降级手续变更之日起,店内现存超出二级药店经营范围的药品退回供货单位。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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