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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可同时申请两证

2016-01-08      来源: 深圳都市报   访问量:208    在线投稿
【导读】从1月1日起,药品零售企业可同时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深圳市食药局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从1月1日起,药品零售企业可同时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窗口同时审核两证许可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则实施一次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待GSP公示结束后再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此外,药品零售企业两证同发工作实施无纸化受理,企业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上传许可申请材料后,无须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但须在现场验收时将申请材料作为验收项目出示给检查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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