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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地管制鸡毛 民营医院难做大做强

2011-09-2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访问量:343    在线投稿

    律师和医生,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最令人艳羡的服务业者之一,但惟独不包括中国。由于中国社会运行的独特规则,法律并非各种大小事务的最终裁决者;法律自身的政治地位决定了依赖法律维生之律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医生中最优秀者的个人收入可以和前述风光律师比肩,但其中绝大多数可能都来自私下交易的红包而不是名正言顺地来自扣税后的工资卡,这败坏了这个本应神圣的职业的形象。


    能不能通过这次医改把医生们拯救出来,重回高尚,从而使接受服务的病人也随之感觉高尚起来呢?虽然说医改方案是政府出资让那些教授和外国专家们制订和争论的,但最终它关系到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每一个普通人;让我们也以普通人的视角,从常识的角度说说医改到底怎么弄,才算是正确的、也就是对症下药的。


    被误读的市场化


    只要在上午八九点前往北京的任何一家三甲医院,任何人就会被挂号大厅里拥挤的人潮、污浊的空气而搞得心情灰暗无比。常识告诉你,医疗服务是多么地供不应求——如果说非要一比,那就只有春运期间的火车票可以与之媲美。这里以三甲医院为极端的例子,事实上,全中国任何一个县域以上地区条件稍好的医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抢挂号、等床位问题。


    从常识出发,这些拥挤的场面告诉我们,在中国,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着其他任何领域无法相提并论的供不应求现象。即使中国百分之九十九的内需都需要人为地扩大,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在例外的百分之一之列。医改方案如果真的可以从常识出发,专家们用脚趾都可以想出来,其关键就是要扩大医疗服务的供应。


    想到扩大供应之后怎么办?几乎所有的人接下来都想到了资金投入,上级想到了分配权,下级想到了划拨权,医院想到了花钱权。这就是现有方案讨论来讨论去的“补贴供方还是补贴需方”。大家都是站在公立医院这盘经营了六十年的蛋糕上,用医改的大文章来浇自己的小块垒。几乎没有人想一想,医疗服务是为什么搞到如此紧张的田地?


    本文起首就拿律师和医生并列,事实上,医生和律师之所以屡屡被相提并论,就是因为这两者都是纯粹的手艺活儿,其中最关键的要素并非大楼、设备与仪器,而是专业人士的判断和操作。中国的律师行业较为幸运,在上世纪80年代末,司法部门就放开私人举办律师事务所,从而使律师业成为中国最为市场化的行业之一。如今的中国律师行业,既有街头小所里的“维权斗士”,又有为跨国公司服务的“高层买办”,收费标准五花八门,客户视自身情况各取所需。但医生们被制度安排下的命运就没有身处法律服务行业的律师们这么幸运了。


    上面提及“市场化”三个字眼,在医疗服务、教育服务等行业已经到了人人喊打的程度。这是为什么呢?以医疗行业为例,其根本原因在于,公立医院的操刀者们利用市场上巨大的供求差距,把“市场化”内化为医药加价、床位加价、红包加码的代名词。似乎市场化就意味着医院放弃社会责任、科室承包搞创收。这么多年来,以市场化之名所做的这些鸡鸣狗盗之事,不但伤害了老百姓,也伤害了市场的名声。


    市场化并不仅意味着收费标准由医院自定,同样,政府收紧医院的服务定价权也并不意味着“去市场化”。这是因为,收费细目的灵活度,并不是宏观意义上的市场化。真正的市场化其关键在于行业的自由进入——只要你有资金并且能聘到足够多、足够能干的拥有行医执照的医生,你就能办一个三甲医院出来。


    实际上,医院这个行业,即便是在政府最严格的价格管制之下,以目前的收费标准而言,其都是一个非常值得私人资本投资的行业。那么,在政府似乎已经出台了许多私人资本甚至外资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法规、政策的背景之下,为什么大型综合性私人医院没有产生?这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话题。我认为,医改方案应该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篇幅来向公众报告这个现象里面包含的真实原因。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误区


    在各种官方规则或言论中,无不显露对民营医疗机构的非营利性憧憬。而民间投资人创办医院之时,也纷纷以搞定“非营利性”牌照为目标,方好落实进医保体系等等实惠。然则,何为非营利性的本质却被有意或无知地忽略了。其实,一个机构是否属于营利性,并不是说它本身对外提供服务、收取报酬时是否在成本基础之外还要加利润,而是说它是不是向它的投资者分红。换言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医院,其在收费标准上可以是一模一样。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收取费用这一点上,二者本身没有任何区别。它们的区别仅在于若经营有所盈余,营利性的机构有可能向它的投资人分配红利,而非营利性的机构则应全部留存做发展资金之用。


    基于上述,明眼人想必已经看出,如果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产业”,就根本不应该明示或暗示这些民办医疗企业应成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做无异于逼着投资者把商业投资伪装成捐款。民办医疗企业只要得到公正对待,完全可以在现行医疗收费管理体系下为股东们赚得盆满钵满,彻底打破公立医院“亏损经营”的鬼话。而在对待客户的医疗服务感受方面,正因为有了股东要光明正大赚钱的硬约束,为了客户市场的竞争,这些医疗企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软硬件设施环境没有理由竞相提高水平。


    那么,非营利性医院该由谁去举办呢?首先是政府;其次是发了大财的富商;在海外则还有教会组织等等。除了政府举办医院是以纳税人缴纳的公共资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之外,富商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本身是一种慈善行动,是一种捐献性质,根本谈不上是“投资兴办医院”。以这种方式举办的医院,其赚钱后只能用于医院本身的发展而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出资者分红。


    目前,政府以具有诱惑性的“进医保网点”,使私人资本举办的医院大打非营利牌,实际上,无利不起早,这些医院既然是投资赚钱用的,那么它肯定要使投资人获得投资收益。既然不能光明正大地拿红利,他们就设计了进药环节的差价、以及用“医院管理公司”名义进行第三方管理从而把医院经营中的奶油部分以管理费的方式拿走。其实质与营利性医院一样,但其过程之曲折灰色,足令诚信者不齿、胆怯者不为。


    制定医改方案的一些专家认为,在世界各主要国家,大大小小的医院中大多数都是非营利性的,所以,坚持医院的非营利性质,是医改不可违背的大方向。在中国当下,一边是嗷嗷待救的病人,一边是拿着资金无处可投的民间投资人。在这种国情下,以西方发达国家的非营利医院比例来说事,属于自我欺骗。


    医院登记的管制和混乱


    多年来,公立医院作为一个“单位”,其本身大多既无事业单位登记、亦无企业登记,全凭卫生部门的一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存在。在这种背景下,私人资本进入医院,在全国各地就出现了各种有关商业主体登记的怪象和问题。有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将这种医疗机构登记为企业;另一些地方,工商局则觉得这种机构和自己无关,要求它们去向卫生局登记,而卫生局不提供这种服务;在其他一些地方,由于民营医院急于穿上非营利机构的外衣,这门生意就由民政局来承揽下来,将其登记为“非企业法人”。 如此一来,民营医院们可能会持有各种相异的经营证照,一种是拿营业执照的,一种是拿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还有一种是什么登记也没有,拿着一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开业了。这使得民营医院的产权关系不确定且难以流转,从而影响到资金融通、做大做强。


    以上就是民营资本在准备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之时,面对的一地管制鸡毛。至于卫生部门在颁发医师执照等方面对私人医院从业人员的歧视,尚不在这些问题的级别之列。政策制定者如果对上述高级别市场准入问题不管不顾,只热衷于研究谁补贴、补贴谁,把医改方案写得晦涩如同天书,那么到头来这番轰轰烈烈的医改,恐怕仍然留有后患而无法解决实质问题,把公共资金从此口袋挪到彼口袋,解决不了医院的排队问题、空气污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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