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医院办公室主任诈骗医保获刑13年
2011年7月12日,由新疆兵团农七师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农七师首例医疗系统工作人员,骗取巨额医保资金,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件,在农七师奎屯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赵炳胜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这一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和判决,是农七师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履行职权、保卫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表现。
做为七师百姓“救命钱”的医保基金,本来就资金有限,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看病需求。医保资金被大量骗取,更加剧了七师医保基金的困局,直接危及广大职工群众的民生。赵炳胜利用所谓“口腔治疗中心”,欺上瞒下,利益熏心,大肆套取诈骗医保基金,用于个人消费、嫖娼、包养情妇,直至发展到诱骗奸淫少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亵渎了“医者仁心”这个崇高的称谓,道德极其败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农七师检察机关在接到该案举报线索后,集聚力量,顶住压力,克服困难,侦破了此案。
经法庭审理查明,赵炳胜,案发前系农七师医院办公室主任兼口腔科主任。2003年至2005年在承包农七师医院口腔治疗中心期间,在未取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没有定点医疗机构资质、没有护理单元和床位、实际没有收治过一名住院病人的情况下,利用其他来院就医病人的医疗本,编造虚假住院手续、用药记录、治疗清单,伪造医嘱、医护人员签名,骗取农七师社保中心医保资金达187余万元,致使农七师社保基金遭受巨额损失。赵炳胜为了顺利骗取医保基金、实现犯罪目的、逃避主管单位监督检查,先后六次向时任农七师社保局局长的曹某(另案处理)行贿共25000元,致使医保资金监督管理严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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