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这些厂家的品种将会被暂停采购,踢出该区卫生局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市场。
近日,有微友向赛柏蓝反映,上海某区卫生局利用职权,又开始了“抢钱活动”。 据微友介绍,上周四(9月24日)接到卫生局的电话,要求近期将开始收取2015年3月至6月的供应链平台成本分摊费用。由于时间紧张,由商业公司代卫生局通知各厂家。供应成本分摊费按中标价的3%收取,形式为现金,且无发票只有收据。 同意的厂家必须签收承诺书,并且要在10月10日前递交承诺书。 其实,直白的说,就是从今年3月起,厂家要按3%的开票金额对该卫生局进行返利。 这些费用,先由该区的商业公司先代替卫生局向厂家收取,并将不愿意缴纳费用的厂家名单汇报上去,然后这些厂家的品种将会被暂停采购,踢出该区卫生局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市场。 以下是微友提供的某商业公司向厂家发送分摊费事宜通知的截图: ![]()
收取所谓的“供应链平台成本分摊费”,时间就这么赶吗?怎么由商业公司来通知了?怎么这一切都感觉不对劲呀…… 对此,微友也直接提出了疑问: 药品供应链平台所产生的少量的维护费必须要各厂家支付吗? 卫生局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按3%药品中标价收取分摊费的依据又是什么? 收取分摊费不提供正规发票是为什么? 明明现在才通知要收取分摊费,为什么却要求从3月份开始补缴? 这些问题,估计只有相关部门当事人才能回答了。 相比此前爆出的卫生局收返利的新闻,上述卫生局来的更直接,就要按药品中标价的3%的来挤压厂家,强硬一口价,没得选择,同意就赶紧,时间非常紧急,不同意就滚蛋。而且,是由商业公司来出面通知和上报,明摆着是要商业公司来做黑脸。 大家想想看,药品的中标价本来就已经包含配送费用的,厂家很可能没这么容易妥协。如果厂家不同意支付供应成本分摊费,那商业公司为了自身的业务,肯定会千方百计哄得厂家答应,在这种情况下,你有压力,我有压力,受益只是所谓的职能部门。如果厂家真不答应的话,将连同商业公司一同“受伤”。 从法律的角度看,不论卫生局以何种方式和借口对药企收取返利,是违法行为。而上述卫生局对于药企强行加收的“供应成本分摊费”,是否合法我们暂时还不得而知,但是,目前国内医药行业普遍存在的返利现象,相关部门以各种名堂收取五花八门的费用,又有多少能够得以遏制?有多少企业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现在的省级招标压价,地方带量采购“二次议价”,已经将许多药企、药商压得喘不过气。如果相关部门还以这种那种理由强行谋利的话,企业还有活路吗?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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