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点针对农村、乡镇、边远零售药店和企业诚信等次较低、日常监管存在问题较多的药店
从9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正式施行。昨天,记者从扬州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已在药品流通领域开展飞行检查,截至目前已对27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6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不同情形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检查组判定其“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 所谓飞行检查,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该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于洋介绍,5月至6月,该局在全市范围内随机对部分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第一批飞行检查,对27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抽查的27家企业中,有21家企业内部管理较为规范,其余6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不同情形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检查组判定其“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并要求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在企业整改后,对上述企业进行复查。 下一步,将依托飞行检查这一重要载体,在检查对象上,重点针对农村、乡镇、边远零售药店和企业诚信等次较低、日常监管存在问题较多的药店。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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