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检查中发现5家企业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不知去向。因此,这5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撤销。
据媒体报道,近日,重庆食药监局29起违法案件,其中,有5家药品批发企业因为违法经营被直接吊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这5家企业包括重庆致城医药有限公司、重庆永仁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全洲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希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重庆辉达医药有限公司。 据媒体报道,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是必须严格凭处方购买的药品,因其含有少量*********品可待因成分,非法大量使用容易成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各生产批发企业提高管理级别、控制生产规模、限制购销渠道、规定往来票据、实施电子监管等,进行严格管理。但检查中发现5家企业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不知去向。因此,这5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撤销。 2014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再次发文,明确一旦违规经营含有可待因等药品批发企业,要进行严惩,今年以来,各省市的食药监部门因此吊销不是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企业来说,比撤销GSP证书更为严重,是一种相当严厉的处罚。那么,除了违规经营含可待因的药品外,还有哪些行为会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呢? 根据国家局、省局和一些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案例,赛柏蓝发现,以下几种行为还存在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风险: 一、批发企业将含特殊药品(如可待因)复方制剂销售给个人、不具法定药品经营和使用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或者致使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去向不明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处方当赠品、违规搭售; 三、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获得《许可证》的; 四、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渠道而购进并销售假药、劣药的; 五销售假药、劣药,造成严重后果的(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81条规定的除外); 六、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仍然存在足以影响药品质量的严重缺陷的; 七、未建立并执行药品购进检查验收制度或者未建立药品购销记录,致使发现药品严重安全隐患或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后,不能查清药品来源和流向,迅速控制药品的; 八、为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受到一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 九、获得《许可证》后,因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经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 作者:司徒阳明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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