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违反现行的《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等法律法规,不会扰乱正常的药品流通秩序
到药店购买处方药首先必须拿到医院处方,而拿到医院处方之难世人皆知,那么今后浙江与西安的市民有福了。 西安市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张新建议,随着医改进程的发展,西安市患有老年病、慢性病且长期使用某种处方药情形的患者,可以拿病历或者个人材料到离其相对较近的零售药店备案,在不调整原处方的情况下可以凭备案购买处方药;在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之后,浙江省人社厅等3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年(2015 -2017年)的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试点期间患者持慢性病连续处方可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 尽管开的口子不大,但对消费者在零售药店凭处方购买处方药,有关部门总算给予了一定的照顾与变通,在一定程度上算是“解放”了药店——尽管这些照顾与变通其实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西安市的做法相当于慢性病处方长期使用,浙江省的做法不过是一次开出了可以使用12个星期的慢性病连续处方、“一笺三单”分次使用——两地市仍然均为凭处方购药,顾客的药品购买行为在可控范围之内。 ![]()
对连锁药店,类似这样略加变通、方便民众、多方共赢的做法其实可以更多一些。当然,这里的变通有着基本前提,这就是——不违反现行的《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等法律法规,不会扰乱正常的药品流通秩序,也不会导致安全用药隐患与问题,而且便利民众,为各方所接受。 之所以可以这么做,是因为近年来随着药店行业严格自律、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实时监控、在线监管、云监管等各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各地药店管理与服务得到了明显提升,行业发展得到规范,群众满意度总体逐步提高。 去年下半年以来,业内三家连锁药店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其股价不断攀高,其实质就在于这些药店的管理服务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体现了药品零售业的自身价值。药店管理逐步规范,药店服务更加专业,药店经营在升级,以及老百姓的用药知识与安全理念在提升,这些都是今后进一步解放药店的有利因素和依据。 除了老年病、慢性病外,在笔者看来,可以考虑并纳入对连锁药店变通的还包括:远程审方、网络医院处方以及患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医疗机构各种处方。监管部门、社保部门等应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处方向连锁药店外流,包括将这些处方纳入医保等。 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还会有其他新的处方获得或流出渠道。如果符合前述变通的基本前提,不妨也予以变通。这些处方,经过药店执业药师的严格把关与审核,其用药安全是完全有保障的。 在“解放药店”这个问题上,监管部门应该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步子迈得更大一些。 第一药店财智签约作者:逄增志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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