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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床、中医类别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生须知

2015-07-09        访问量:1638    在线投稿

临床、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考生须知

    1、考试时必须携带本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 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及报名时通知考生携带的其他物品。请自带口罩、帽子、工作服。

    2、请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

    3、考生进入候考室除携带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任何书籍以及各种通信工具(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生在等待考试过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互相交谈。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或接打手机,视为违纪。

    4、考生必须在考试引导员的带领下进入每个考站,考试开始后不得随意进出考室,考生退出考室视为考试结束,不允许返回考室续考。

    5、 考生在评分表上正确填写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考试时间、工作单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试题卡上的题目要求进行准备和回答,考生不得要求考官解释试题,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如遇试题卡模糊、污损等问题,可举手向考官询问。

    6、 主考医师宣布考试时间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卡交给考官后方可离开考站。每站考试结束后由考试引导员带领考生进入下一个候考室备考,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自动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7、 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点完成全部三个考站的测试内容。

    8、 考生应自觉服从主考医师和考试引导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考官和考试引导员管理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9、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将评分表从考袋中自行取出,违者取消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将考袋(内装评分表)交给出口处考务人员,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生未上交评分表,或未在签到表上签字,成绩视为0分。

    10、考试结束后,请考生适时(7月下旬)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实践技能考试成绩,考点不再另行通知。

    11、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8月下旬登陆营口卫生信息网、国家医学考试网查阅笔试准考证打印的相关通知。

    12、根据国家考试中心要求,综合笔试于9月12日-9月13日进行。

    13、考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2835129、283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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