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经食药监部门鉴定,暖筋丹、骨痛康胶囊属于假药。
保定阜平县检察院6日透露,该院办理的李某、周某甲、周某乙3人销售假药案被依法公开宣判。 据介绍,2014年9月,阜平县公安局联合县药监局对被告人李某经营开办的乡村卫生室、周某甲经营开办的乡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没有任何正规手续的华佗筋骨宁、暖筋丹、骨痛康胶囊等药品。被告人李某、周某甲、周某乙被当场抓获。经食药监部门鉴定,暖筋丹、骨痛康胶囊属于假药。 阜平县检察院认为,由于李某销售的假药尚未造成他人危害后果且情节轻微,可从轻判处;周某乙协助周某甲购买、销售假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判处。综合考虑以上情节,法院判决周某甲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周某乙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李某犯销售假药罪,免于刑事处罚。(高超)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