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入备案采购目录药品的公示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药采办发〔2011〕13号)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43号),我中心于2015年6月26日通过专家抽取系统抽取部分医疗机构的专家,对医疗机构提出备案采购要求的产品进行评审,氨磺必利片等42个通用名药品通过评审,拟列入备案采购药品目录(具体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30日至7月6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以书面材料方式反馈至我中心。 备案采购产品价格按<关于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86401873 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 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 附件:拟列入备案采购的药品目录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6月30日 2万家医药制药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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