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国外的情况看,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是一个趋势。
对于网上药店到底应不应该放开处方药销售权限,一直以来争议不断。 近年来国家对众多网站违规销售处方药进行了一系列的查处,这一方面说明市场亟须规范,但是网上药店不时“涉足”处方药,从另一方面来理解,也说明消费者对网上购买处方药有着相当的需求。近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谢子龙也提出了这样的思考。 从国外的情况看,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是一个趋势。 在美国,通过VIPPS(网上药房开业认证网站)认证的网上药店可以销售处方药,消费者通过邮寄或者传真处方、提供处方医生电话号码、保险账号四种方式即可以在网上药店购买处方药;在英国,通过提供医生处方的影印版则可在网上药店购买处方药。 记者了解到,美国首批网上药店出现在1999年,到2000年美国就拥有1000余家网上药店,每年交易额达200亿美元以上。2005年,该国网上药店总数达1400家,销售额高达439亿美元,约占美国全年药品销售额的19.10%,成为各种药品销售渠道中仅次于连锁药店的第2名。 网售处方药有序试点 我国网上售药正处于发展阶段,少数合法网站与大量违法网站并存。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保证网上销售药品安全,根据现阶段网上处方药销售的实际情况,谢子龙建议,可以开展网上销售处方药试点工作。 不过,根据现行的处方管理现状,消费者要向网上药店出示纸质处方还是比较困难的。 谢子龙认为,应该由国家卫计委牵头,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将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会药房、网上药店纳入其中,实现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让处方可以通过网络自由流动,这样不仅使患者更为便捷地通过网络购买药品并得到专业的药学服务,也能避免药品滥用。 此外,针对医保报销不向网上药店开放这一点,谢子龙认为这也是影响网上药店正常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 他认为,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品,与实体店承担着相同的药品供应保障职责,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人社部,制定网上药店医保定点资质审批办法,将试点销售处方药品的网上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为此,食药监部门应该通过公示试点企业,让公众知晓哪些是合法的网站,哪些是非法网站。通过对公众正面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进处方药,进一步减少违规销售处方药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危害。 网售健康类产品隐忧大 不得不承认,目前网络上存在数量众多无证从事健康类产品销售的网站,各种欺骗网购消费者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有些网站伪造政府部门的文件、信函,“指定或推荐”某产品为治疗某病的******药,使用“最新技术”、“***”等******化词语,用“保险公司担保”、“无效退款”等承诺误导消费者。 除了药品以外,出售虚假保健品、夸大保健品功效也是网上药店无法取信于民的重要症结之一。由于很多网店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审核健康类产品资质时往往缺乏专业能力,所以网店渠道也易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据记者了解,目前,实体店经营保健食品都需要登记相应资质,例如:长沙市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办理《长沙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登记表》,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而网上经营保健食品却没有任何资质要求,这是监管上的一个漏洞。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对药品的销售监管比较严厉,而对于健康类产品的销售要求却缺少规定。健康类产品(包括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并没有要求需要区别于普通日用产品,因此,导致了在母婴店、超市、便利店和大批个人网店大肆售卖健康类产品的现象。这些现象不利于健康类产品的监管,给消费者带来不少隐患。 两会声音·谢子龙<<< 关键词:网售处方药试点 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管理规范的网上药店作为销售处方药的试点企业,待摸索出有效的操作模式和监管模式之后,再逐步扩大范围。而在处方药品类选择上,建议选择安全性、稳定性较好,不容易导致滥用的处方药作为首批试点品种,然后再逐步向其他品种延伸。建议对含麻黄碱类药品、注射剂、对储存有特殊要求以及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品种暂不允许网上销售。 关键词:健康产品监管 加强经营资质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只允许在具有网上售药(B2C)许可证的药店销售健康类产品。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不能在母婴店销售,应在专业店铺销售。 在国家层面,应及时制定出台关于互联网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及配套措施,明确互联网涉药行为,各职能部门在案件调查侦办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主体处理机关;明确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从法律层面解决证据效力问题。同时,食药监部门应加强与大型网络购物平台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既有利于日常监管,又可及时发现违法售卖健康类产品行为并快速查处。 食药监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邮寄、快递或物流等行业的监管,堵死互联网购销假劣健康类产品的渠道。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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