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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某药企两产品被勒令两年内不能参加招标!

2015-06-16   作者:医药观察家报    来源: 医药观察家报   访问量:159    在线投稿
【导读】该公司被清退产品两年内不能参与山东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山东省药采中心11日发布公告,由于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文件》等有关规定。因此,对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中予以市场清退,取消该公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产品在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资格,记不良记录一次,此外,该公司被清退产品两年内不能参与山东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以下为公告原文: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文件》等有关规定。为严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纪律,做出如下处理,现予以公示:

对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中予以市场清退,取消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通用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剂型:颗粒剂,规格:0.15625g(0.125g/31.25mg);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剂型:口服溶液剂,规格:100ml:2.4g)在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资格,对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记不良记录一次,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清退产品两年内不能参与我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公 示 期:2015年6月12日—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实名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531-67873130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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