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制售假药团伙,一份记录着全国各地近万名被害人的名单,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销售金额记录……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为牟取暴利,他把自己的亲姐姐和小舅子相继拖入了犯罪的深渊。本月1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时被以同样罪名提起公诉的还包括他的姐姐和小舅子。 制售假药 男子偶获“致富”门道 36岁的陈某是湖北天门人,2006年就去北京做生意,虽然在外打拼多年,但生意一直不咸不淡。2010年5月的一天,陈某在一次偶然的聚会中认识了一位老乡,对方也在北京做生意,却做得风生水起,出手阔绰。陈某几番讨教,老乡这才向陈某透露,自己从事的是一本万利的假药生意(另案处理)。他告诉陈某,生产假冒降糖类药品的成本非常低,只要到药店买一些苯乙双胍、格列本脲、二甲双胍等广谱降糖类西药,用豆浆机打碎后按一定比例配以山药粉,再自行购买空心胶囊进行灌装,即使加上塑料药瓶、包装盒等,一瓶假药的成本总共也就不过几元钱,而市场售价却能高达上百元。 发现了这个“发家致富”的新门路后,陈某动了心,他也开始琢磨起制售假药。为了便于行事,他还把自己的姐姐陈女、小舅子周某都扯进了这个假药制售团伙,并让他们分别负责接听订购电话、灌装胶囊、发货等工作。从2010年底至2014年5月案发,该团伙一直在从事降糖类假药的制售活动,生产各种降糖类假药5种,销往全国除港澳台、西藏、青海等地的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目前尚有记录可查的患者多达近万人。 效果不佳 老人求助权威部门 这起假药案件之所以案发,还要从一起咨询说起。2014年5月7日,家住海安县墩头镇的一位唐姓村民拿着1瓶“胰乐康降糖宁胶囊”来到海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这位年逾六十的老人告诉该局工作人员,这个药是他从报纸上看到广告,通过电话订购方式购买的,并由快递送货上门后再付款。可是服用了一段时间,唐大爷发现降糖效果并没有对方宣传得那么好,便打电话到这家公司询问,对方只一个劲儿地叫他加大服用剂量,别的问题都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老唐心生怀疑,于是来到权威部门咨询。 海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经查询老唐提供的药品包装盒上所标批准文号,发现在国家的药品数据库内并没有该文号的记录,初步判定该药是假药。后经进一步鉴定,确认所谓的“胰乐康降糖宁胶囊”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确系假药。海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遂依法将该案移送海安县公安局查处。 顺藤摸瓜 警方破获跨省大案 2014年5月8日,海安县公安局接到线索,立即组织力量展开侦查。侦查人员通过对老唐所提供的订购电话号码以及快递包裹单“顺藤摸瓜”,很快就锁定了北京某公司系假药的发货方。查询该公司与北京某合作快递公司的业务对账单,公安机关有了惊人的发现:原来,这家采取电话订购、快递发货、货到付款销售模式的公司,销售记录遍布全国各地。至案发时,该公司有书面记载的销售金额就高达1000多万元。 海安警方进一步查询并分析该公司的资金流向,发现在这高达1000多万元的销售金额中,绝大部分资金都流入到一个叫做陈某的个人账户,从而判定陈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5月28日,民警在北京将陈某抓获归案。陈某到案后对他组织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周某、陈女也相继落网。 “两高”解释 严打食药安全犯罪 2014年10月18日,该起案件被移诉至海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方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等进行审查,初步认定团伙制售假药案值达600余万元。陈某在接受讯问时曾对办案检察官直言不讳,“在涉足制售假药行当之初,那位带自己入行的老乡就曾讲过,我国《刑法》中只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的,才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刑罚,否则,即使被查获了也不过是判个两三年而已。”正是在这种扭曲的侥幸心理驱动下,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陈某在制售假药的道路上铤而走险,其结果是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陈某也许并不清楚,201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药又作出了新的更为严厉的规定。根据该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鉴于陈某、周某、陈女等人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海安县检察院于2015年1月15日将该案报送南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月15日,南通市检察院以陈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通讯员徐德高 马静 记者张亮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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