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访问手机版
   
 手机版网址 https://m.kq133.com/F4

蚌埠:药企单品让利不足25% 所有药品******停采

2015-04-22      来源: 医药观察家网   访问量:157    在线投稿
  4月19日,安徽省蚌埠市卫生局在官方网站发出两份公告:<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致蚌埠市单品种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一封信>。
看到<通知>和<一封信>中“一律不得”、“******性不得”、“上报省医改办和国家医改办”、“申请不良行为备案”等字样,小编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为啥有一种“霸道总裁”的即视感?
蚌埠明确强调,各单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或授权的代理商在蚌埠的让利幅度不得低于安徽省药品限价目录中医保支付价格的25%。
列入单品种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其降幅未达25%的,其生产企业所有药品******性不得在蚌埠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看清楚哦,是所有药品,一品不降株连“全家”!
更厉害的来了!未达到25%降幅的单品种生产企业,由蚌埠市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上报安徽省医药采购平台,申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同时上报省医改办和国家医改办,申请以企业不良行为备案。这意味着也许影响该企业产品在全国的销售。
以下为蚌埠市卫生局发布的两份公告原文:
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市各药品采购联合体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单品种询价反馈情况,列入单品种目录(30个品种)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未达到25%的让利幅度。根据<询价文件>规定,未达到降幅的药品将不能进入我市公立医疗机构(94家)使用。为保证后期临床使用,请各医疗机构做好补报品种的准备,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补报范围
列入单品种目录未达到降幅的生产企业所有产品。
二、补报要求
未达到降幅企业的所有产品一律不得在蚌埠公立医疗机构销售,涉及的产品由各医疗机构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卫药秘〔2015〕83号)、备案品种中选择品种替代。替代品种补报的2015年计划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原目录内单品种的计划采购量。补报的品种列入成交供应合同。
三、补报时间及地址
2015年4月22日8:00至2015年4月23日18:00
补报地址:http://218.23.36.222:8871/index.asp 以原有账号和密码进入。
补报品种以单独EXCLE打印盖章报送市医采办,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NIELING1003@126.com。
四、联系方式
蚌埠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及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568号蚌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222室

联系电话:0552-3135290 联系人:王先生 聂女士
特此通知
蚌埠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及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十九日

致蚌埠市单品种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一封信
各单品种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前期各药品生产企业对单品种带量采购的报价情况,就我市单品种报价问题说明如下:
一、企业让利金额及幅度
根据<询价文件>各单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或授权的代理商在我市的让利幅度不得低于省药品限价目录中医保支付价格的25%。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让利,或通过授权代理商承诺让利的方式进行。
二、未达到降幅(金额)的处理
列入单品种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其降幅未达25%的,其生产企业所有药品******性不得在蚌埠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销售。涉及的药品由各医疗机构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卫药秘〔2015〕83号)、备案品种中选择品种替代。替代品种补报的2015年计划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原目录内单品种的计划采购量。补报的品种列入成交供应合同。
未达到25%降幅的单品种生产企业,由市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上报安徽省医药采购平台,申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同时上报省医改办和国家医改办,申请以企业不良行为备案。
三、解释机构
本信函由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568号蚌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222室
联系电话:0552-3135290 联系人:王先生 聂女士
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
二○一五年四月十九日

2万家医药制药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暂无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无最新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热门图片

本周 本月 

热门资讯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