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于5月1日起施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将通过网络“全裸式”公开。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消息,根据已正式出台的《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后,公布期为2年,同时,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及责任人,食药监管部门将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食品安全总监林玉孝说,“黑名单”企业被公布后,涉案企业将会受到名誉减损、市场萎缩、行为受限三方面的影响,因而此办法的实施堪称是食药企业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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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再次违法,从重处理 直至吊销许可证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食品安全总监林玉孝:“黑名单”公布期限与其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主要是考虑以禁止或限制时间为准。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为限制措施期限的,公布期限为2年,“这样做主要是考虑既要给违法者以应有的惩戒,又要让失信者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林玉孝介绍,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对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件或批准证明文件,将受到吊证或撤销证明文件处罚,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年限不受理其申请,实质就是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此外,对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的,按从重情节依法处理,直至吊销许可证或撤销证明文件。 林玉孝说,办法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纳入食品药品“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进行监督,经核实属实的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据云南省有关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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