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访问手机版
   
 手机版网址 sp.kq133.com/F1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2015-02-13   作者:生意社    来源: 生意社   访问量:73    在线投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电子监管。

公告要求,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在今年12月31日前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核注核销。

公告提出,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上传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暂无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无最新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热门图片

本周 本月 

热门资讯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