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对需特殊处理的品种都有明确的规定。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1.先煎
(1)矿石类、贝壳类、动物角甲类饮片:如生石膏、生磁石、生赭石、生紫石英、生寒水石、自然铜、生龙骨、生龙齿、生瓦楞子、生石决明、生牡蛎、生蛤壳、生珍珠母、龟甲、鳖甲、水牛角片、鹿角霜等。
(2)某些有毒饮片:如含毒性成分乌头碱的制川乌和制草乌。
2.后下
(1)气味芳香、含挥发性成分的饮片:如薄荷、砂仁、豆蔻、降香、沉香、鱼腥草等。
(2)含有久煎后有效成分易破坏的饮片:如钩藤、苦杏仁、徐长卿、大黄等。
3.包煎
(1)含黏液质较多的饮片:如车前子、葶苈子。
(2)富含绒毛的饮片宜:如旋覆花、辛夷等。
(3)花粉等微小饮片:如蒲黄、海金沙、蛤粉、六一散等。
4.另煎
一些贵重中药:如人参、西洋参、西红花、羚羊角等。
5.冲服
一些用量少、贵重中药:如三七、鹿茸、羚羊角、紫河车、蕲蛇、金钱白花蛇、琥珀、雷丸、沉香等。
6.烊化
一些胶类、蜜膏类中药:如阿胶、鹿角胶、鳖甲胶、龟鹿二仙胶、饴糖、蜂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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