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进假药100多瓶,并利用自己开设的“医务室”向患者销售。1月21日,该案件一审宣判。 据了解,2013年陈某为了牟利,先后多次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无生产批号、无生产日期、无注册证号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复方炎痛复康胶囊”100余瓶。之后,再将这些“三无”药品加价卖给李某。而李某则通过在昆区和平村自己开设的“医务室”,向患者销售“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复方炎痛复康胶囊”等假药20多瓶。案发后,剩余80余瓶被药监部门依法查扣。 检察机关审理后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陈某、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安机关指控非法经营罪定性错误,遂依法以销售假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1月21日,被告人陈某、李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2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销售行为。该案是昆区范围内起诉宣判的第一起销售假药案件,也是第一起发布禁止令的刑事案件。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