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GSK中国公司两名涉嫌行贿的前医药代表作出了判决——判处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其中,余某在上海开展多年药代业务。据他供述,自2010年至2013年间先后8次行贿上海某医院院长现金计4万元。据人民财经了解,涉案上海医院某院长在案发后已被并案处理。 同案中的钟某为提高药品销量、获取高额提成,他通过行贿手段,先后给与另一家医院院长10万元。其中部分钱款用于赵某及家人的旅游支出。 2014年1月,钟某在接受工商机关调查时,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法院认定属自首情节。钟某承认,开始每月他去医院找院长先混个脸熟,再以各种名目行贿。“院长有权进或不进哪种药”。 “医药代表认识院长一般都是中间人牵线,然后经常拜访混个脸熟,捎点小礼品,再聊几句表示下仰慕,几次过后再谈其他事情”。 同时,医药代笔还会通过市场调研、学术研讨会、旅游沟通会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医生及医药代表输送钱款等利益。而这些贿款最终由病人买单。 该案是继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GSK前中国区业务总经理马克锐、GSK前中国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张国维、前法务部总监赵虹燕、前商业发展事业企业运营总经理黄红等一众高管分别量刑两至三年刑期后作出的的又一次司法判决。 2万家医药制药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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