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访问手机版
   
 手机版网址 sp.kq133.com/F1

药店卖过期药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2014-12-09   作者:刘晓宇    来源: 中国吉林网(长春)   访问量:76    在线投稿

本网讯 为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长春市人社局出台《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退出管理办法》,定点药店出现卖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或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将被取消定点服务咨格。

 

 

《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并取消其定点资格:

1.受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处理,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

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过期失效,仍继续经营的;

3.被相关部门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

4.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的;

5. 违规行为被举报经过核实,拒不承认;拒绝、阻挠、不配合医疗保险相关部门检查、审验工作的;

6.采取为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经营项目提供刷医疗保险卡业务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7.与其他单位通过以药易药、以药易物、代销药品及代刷医疗保险卡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8.与持卡人采取用现金兑换医疗保险卡内金额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9.将医疗保险结算系统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10.采取其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11. 药监、工商等部门责令其停业整改期间,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刷卡服务的;

12.关闭破产或取得定点资格期间一年以上未能营业的;

13.因迁址等原因已不符合定点条件或原定点条件丧失的;

14.拒不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

15.不主动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主动放弃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

16.其他须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违规行为。

(记者 刘晓宇/报道)

(原标题:药店卖过期药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暂无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无最新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热门图片

本周 本月 

热门资讯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