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公安局高新园派出所处理了一起涉嫌非法行医案。 经调查,常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本市联盟村蔡巷开设诊所从事诊疗活动,该诊所为无牌黑诊所,常某也没有任何行医执照。该诊所分别于2012年6月27日和2014年5月13日被市卫生局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但是常某屡教不改,相关部门于8月21日在对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依旧无证经营,现场有患者正在进行输液治疗,还发现约5公斤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常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刑事拘留。 对此,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东表示,医生需要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医疗机构需要获得执业许可,这是法律的规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生和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避免因为缺乏执业技能,损害患者的利益。 《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具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司法解释,“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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