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2014成都市食药监局按照省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亮剑行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立案1045件,结案76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罚没金额1090万元,没收金额97万元。 据了解,此项整治为期10个月,从2013年12月持续至2014年9月,分动员部署自查、集中整治查处、总结完善提高3个阶段进行。 专项整治期间,成都市食药监系统推进食品药品档案信用管理,建立了196家药品生产企业、42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35家化妆品企业监管档案,加强了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基础档案建设。 此外,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亮剑行动”专项整治要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开展了中药和化学药生产环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环节、特殊药品经营环节、疫苗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疫苗经营环节的专项整治、疫苗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等工作。以建立完善最为严格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开展了严厉打击中药违法生产行为、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生产行为、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网上违法售药行为、医疗器械违法经营行为以及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行为等8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依法重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行动期间,全市食药监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和重点流通企业的检查面均达100%。其中,在药品生产环节检查196家生产企业、33家医疗机构、90家涉及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流通环节,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44家,零售药店7486家;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节,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35家次,重点流通企业4636家次;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3800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对象立即落实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的“3+0”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1045件,结案76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罚没金额1090万元,没收金额97万元。通过整治,“亮剑行动”药品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遏制,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典型案例: 成都艾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证销售药品案 2014年7月4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到线索,成都艾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无证销售药品。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药品(中药材)支队、成都市公安局对该公司的仓库进行现场突击检查。 检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仓库存放有大量药品,现场查获妇女养血丸、脾肾双补丸、退障眼膏、冠通片、罗珍胶囊、七鞭回春乐胶囊、复方葛根氢氯噻嗪片、复方葛根氢氯噻嗪片、益肾健骨胶囊、蚂蚁双参通痹丸、健脾止遗片、腰痛丸、壮阳春胶囊等13个生产厂家的14个品种药品,合计12299盒,共计41箱,药品货值金额536750元。 执法人员对查获药品进行了抽检,并通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药监部门协查,上述药品均为合格药品。但该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即“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根据第《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对该公司负责人艾某、付某采取了刑事拘留,该案目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成都食药监局提醒,请勿相信媒体和网络的药品虚假宣传,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机构购买药。 作者:李丹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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