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明知假药仍销售,保定清苑县检察院30日透露,该院日前起诉的首例销售假药案已作出判决。 据了解,2013年初,石桥乡申庄村开诊所的被告人李某某(女,59岁)应本村张某要求,通过其丈夫王某从河南人满某等人手中以每瓶17元的价格购买一箱(50瓶)“复方咳喘灵胶囊”,在明知该药没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情况下,以20元每瓶的价格销售给张某等人,剩余部分假药已被公安机关扣押。 依据中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的生产必须取得批准文号。经查,被告人李某某所销售的药品既无生产批准文号,又无厂名厂址,其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表示作为乡村医生,应当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以此为戒,以后决不再犯。 10月17日,清苑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乔凡 杨泽雨)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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