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访问手机版
   
 手机版网址 sp.kq133.com/F1

合理荐药巧用多项选择

2014-10-17   作者:周玉涛    来源: 中国药店   访问量:379    在线投稿
   销售行为的最终结果一则取决于选题的合理性,一则取决于解析的专业性,而前者又成为后者的前置条件。 

  药店在产品规划中,因应顾客的不同诉求,同一品类下往往配置若干不同的品规;药品销售中也当如此,再高超的拦截技巧也无法避免伤客结果的发生,给顾客更大的选择余地往往能收获更良性的结果。 

  平衡的销售行为 

  顾客在选购药品时,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目的明确,购买特定药品(指名厂家及产品)。对此,店员应给予及时回应,在第一时间提供其指定产品,生硬的终端拦截会带给顾客不良的购买体验,或导致购买行为夭折,或阻碍二次购买的生成。 

  (2)目的性较强,以通用名或俗名形式购买某种/类药品。此时,店员可选择不同生产厂家的多种产品供顾客选择,并辅以对主推产品的优势推介,引导顾客购买“目标产品”。 

  (3)无目的性购买。店员在咨询顾客相关症状后,可提供不同成分的药品供顾客选择,并逐渐引导顾客聚焦于某类产品及至某个单品。 

  三种情形下,留给店员的荐药空间不同,须施以不同的应对措施。 

  第一种情形下,顾客在向店员出示是非题,购买行为的最终生成只有一个充要条件,即店员回答“是”。 

  后两种情形下,店员的主动性相对增强,可权衡自身利益及用户诉求进行引导式销售。但实践表明,除非为老顾客,一则对其用药习惯十分清楚(如顾客为长期用药患者),二则顾客对其依赖较强,否则不宜应用单项选择,尤其是面对******购买的顾客时更不能一步到位地推荐熟识度不高的产品(通常为高毛利产品),而应在尊重顾客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前提下进行循序渐进的引导。 

  这通常被称为平衡的销售行为/习性,即**限度地降低顾客的购买预期与购买实践间的心理及情感落差,保证其获得良好的购买体验。毕竟对于店员来讲,完成销售行为是第一要务,至于完成门店计划则理应滑落至第二顺位。 

  店员的价值 

  在药品经营实践中,店员最多面对的仍然是针对顾客的多项选择的拟定,能够恰到好处地设置选择项,正是一名优秀店员的真正价值所在。 

  首先来看一则案例,一位年轻母亲为婴儿选购退热产品时,店员分别向其介绍布洛芬及对乙酰氨基酚的治疗特点,并告知“两种产品每隔6小时交替使用退热效果更好,且不易产生耐药性”,结果该母亲同时购买了两种产品。 

  这则案例表明,销售行为的最终结果一则取决于选项的合理性,一则取决于解析的专业性,而前者又成为后者的前置条件。那么,当如何拟定选择项呢? 

  第一,界定可选择的空间。如前所述,顾客购买行为特征不同,留给店员的可操作空间亦有所不同,切不可超出顾客的预期以生“牵强”之嫌。 

  第二,排除特殊人群,既为进一步精准选择范围,又为体现专业性。特殊人群通常包括婴幼儿、孕期及哺乳期妇女、司机、运动员及有特定疾病史的人群。 

  第三,对不同产品进行排列组合。首先,选项不宜过多,通常为2~4项,否则与顾客自行挑选无本质区别。其次,尽可能保证选项中含有主推产品,这也是平衡的销售行为的题中之义。 

  至于排列组合的具体方式,可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消费特点予以设定: 

  (1)品牌产品与高毛产品的组合,适宜针对******购买顾客进行试探性销售。 

  (2)依价格带配置产品组合,适合针对价格敏感性较高的人群,如老年人及“流动人口”等。 

  (3)在同一价格带内提供多厂家产品进行选择,合适针对顾客对大众药品的诉求。 

  (4)不同成分产品的共同展示,适宜针对具备一定知识层次的人群。 

  (5)不同剂型/服务方式产品的选择,可针对特定疾病,如外伤、口腔溃疡、眼部疾患等。 

  (6)不同规格产品的组合,可针对慢病长期用药患者。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暂无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无最新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热门图片

本周 本月 

热门资讯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