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人处购买到造假所需要的原材料,制造30多种假药,销往全国20余省、市、自治区。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妇女刘某7年有期徒刑。 2013年,民警在侦查严某销售伪劣产品一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严某长期为刘某加工生产半成品的胶囊板。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对刘某在咸阳市租住的地下室(包装假药的窝点)及另一间民房进行搜查,抓获了刘某等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18日至2013年4月24日,被告人刘某利用他人遗留的假药原料及从严某(另案处理)处购买生产假药所需原料,在其前夫的帮助下,租赁咸阳市仪凤南街的民房,并雇用帮手包装假药,先后假冒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等23家制药公司(药厂),假冒或捏造骨痛宁胶囊等31种药品,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销售,销售金额共计51478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生产、销售假冒的骨痛宁胶囊、肠胃舒胶囊、妇炎清宫胶囊等31种药品,以假充真,销售金额为514789元,其行为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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