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相关部委包括山东省省委宣传部、工商局等八部门,再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剑指“虚假违法广告”。中国青年网为此特开辟《直击所谓的“******妙药”》专题,向关系公众健康、生命安全的药品、食品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开炮”。 众所周知,虚假违法广告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顽疾,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药品、食品及保健食品行业。早在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就透露,药品、食品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已多年位居前两位,二者广告违法案件数量超过总数的五分之一。尽管屡经整治,但相关违法案件一直屡禁不止。有数据显示,一些虚假宣传的“品牌”在被曝光、处罚后,存活率仍近九成,部分产品甚至“越打越火”。 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需要治标,更需治本。但当下首先要让其成为“过街老鼠”,形成高压之势。 中国青年网将陆续刊发系列相关调查报道,真诚欢迎网友提供线索,同时也真诚邀请各界有识之士发表高见。 《直击所谓的“******妙药”》系列报道之一 执法人员查处“千年活骨膏” 在场记者竟遭药店辱骂 号称“目前中国现存三家正宗膏药之一”、“国家二级保密配方”、“专攻骨病”的千年活骨膏,近日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记者现场采访时,售卖该药的药店负责人竟恼羞成怒,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大声辱骂记者。 假称“国家二级保密配方”,利用患者形象宣传 近日,一种名为“千年活骨膏”的产品大肆宣称是“目前中国现存三家正宗膏药之一”、“国家二级保密配方”, 专攻骨病。 “三家正宗膏药”出自何处,又何谓“国家二级保密配方”? 中国青年网记者查询医学资料后,未能发现“三家正宗膏药”出处。而据卫生部《卫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3级。并不存在“国家二级保密”这一分类。 业内有关人士透露,宣传所谓的 “三家正宗膏药”、“国家二级保密”其实就是自我炒作的噱头,是虚假宣传的常用手段。 记者注意到,千年活骨膏还以患者名义例证,“患病近20年……用了一周左右肿胀就消失了,只用了两个周期,关节屈伸灵活,走路、上下楼都利利索索的。”而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蹊跷的是,千年活骨膏在介绍产品时,用的是“准字号”模棱两可的三个字,并未标明是药准字还是医疗器械准字,也未注明产品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生产批号、广告批准文号等必须标注的信息。 按照广告注明的销售地址,中国青年网记者来到位于大观园附近的宏济堂新济药店,但奇怪的是,在柜台上并未发现摆放千年活骨膏。一位女性销售人员从身后药柜拿出一盒千年活骨膏向记者介绍,“治关节炎的话,用这个二号贴就好,用完之后拐杖都可以不用了。” 据介绍,“千年活骨膏”每盒售价118元,每盒4贴。30天为一疗程。“一般是两到三天贴一贴,休息一天,一个月一疗程十盒。”这位销售人员说,“一般一个疗程下来,疼痛、肿胀可以恢复到70%,骨质增生一般两个月就好了。” 这位销售人员强调,该药店从2007年开始卖“千年活骨膏”,回头率达到80%。“一天的话可以卖一百多盒。” 而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宣传中,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也不允许“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记者就上述情况咨询山东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应是其涉嫌虚假宣传及涉嫌违法广告。 千年活骨膏实为“远红外贴”,或被停产 在千年活骨膏的另一处销售地点——济南第五人民医院附近的金日大药房,中国青年网记者发现“千年活骨膏”就摆放在药店正对门口的显要位置。 不过记者查看后发现,千年活骨膏包装盒上的批准文号是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0065号。当记者质疑当药品卖的千年活骨膏为何不是药品准字号时,“械药准字是手工熬制的,是国家准字的最高级别。”该药店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称,“这个是黑膏药,当然属于药了,我们在济南已经卖了10年了。” “所谓‘械药准字’很可笑,也没有什么国家准字的最高级别。”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都没有听过‘械药准字’这个称呼。(医疗器械)产品没有高低之分。” 明明是医疗器械,却当药品在药店堂而皇之销售,济南市市中区药监局执法人员刘健文表示,“非药品当药品销售的话,违反《药品管理法》”。
![]() 药店所售的“千年活骨膏”1号贴。中国青年网记者 杨双双摄 更意想不到的是,记者将千年活骨膏包装盒上的“2014第2260065号”输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中查询,结果显示,该产品的注册信息竟为南阳靓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贴”,批号为豫医械广审(文)第2014020002号。 记者查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得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为何注册是“远红外贴”,却以“千年活骨膏”的名称流通市场呢?记者就此致电河南食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求证,一位宋姓女工作人员答复称,“该远红外贴属二类的贴服类(医疗器械),我们不可能批‘千年活骨膏’这样的产品名称。”她向记者介绍,二类贴服类的医疗器械只能起磁疗、远红外等物理作用。 “批的名称是‘远红外贴’,却以‘千年活骨膏’名号在外宣传,这种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可以向工商部门和药监局稽查部门举报。”宋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记者查询发现,2013年10月,同为南阳靓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千年活骨膏”,被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原因是“没有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非法产品”。 而据媒体报道,此前河南省南阳市食药监局器械科也曾对这家企业进行排查,由于在千年活骨膏中“有成分不符合医疗器械的定义”,这款膏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已于2013年3月19日被注销,“目前,这款产品早已经停止生产,而该企业也已经改名”。 药监局现场执法 药店负责人竟辱骂记者 8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济南市药监部门,反映了千年活骨膏相关情况。 约四十分钟后,济南市市中区药监局刘健文等两位执法人员前往大观园附近的宏济堂新济药店调查执法。 当执法人员亮明身份进入药柜检查时,记者现场看到,几名药店销售人员手忙脚乱地将柜台上所陈列的账单和药品收拾起来,放在了药柜的一个隐蔽角落。 最终,执法人员从药品柜台中搜查出三盒千年活骨膏。当被质问“你们不是说没卖过么,那这是什么?”几名药店工作人员均哑口无言。 查获的三盒“千年活骨膏”分别是一号、二号、三号贴,其中两盒已经拆封,一盒未拆封。生产日期均为2014年5月以后。 中国青年网记者观察到,其中已经拆封的“一号贴”包装盒的正反面均标有“远红外贴”四个大字,“适用范围”标注的是,“适用于关节疼痛的辅助治疗”。而另外两盒“千年活骨膏”包装盒上均未标注产品名称、“辅助治疗”字样,也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 药监局刘健文要求见药店负责人,并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购进单据、产品资质。记者注意到,药店墙上未悬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十分钟后,宏济堂新济药店店长张洪霞来到药店,一进门就冲执法人员热情地招呼,“两位老师来了啊,王老师(和刘健文一起的另一执法人员)刚才在药监局,我还看见您了呢。” 在被要求出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张洪霞称,“医疗器械(证)都在连锁店吧,这个我不知道……”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应该“一店一证”,如果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店不允许出售医疗器械。 “我们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宏济堂新济药店)未悬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店当场也无法提供“千年活骨膏”的产品资质、供货资质等材料。我们扣发了相关产品回去检查,若该产品的生产批号和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的批号无法对应,会在辖区内对该产品进行查处。”刘健文说。 “有可能是这个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资格证。”刘健文对记者表示,千年活骨膏涉嫌违规的情况还需要回药监局进行核实,“(处理结果)一周之内给回复,立案调查正常的话是两个月之内,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话还需要延期。” 记者现场咨询店长张洪霞,在进货时是否核实了千年活骨膏的产品资质,她表示“不常在店里,不大清楚。”旁边一位年长些的销售人员想要跟记者说什么,被其喝止,“别乱说话”。 意外的是,当记者咨询执法人员,如果千年活骨膏违规,药店是否应也有监管责任时,店长张洪霞突然提高声音打断记者的话,“我们不接受你的采访”,并向记者叫嚣,“我们店不欢迎你,滚!” 8月12日下午,济南市市中区食药监局刘健文回复中国青年网记者称,“目前,宏济堂新济药店已经提供了“千年活骨膏”的产品资质,但未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刘健文表示,济南市市中区食药监局已向南阳市食药监局发去协查函,请南阳当地食药监部门去“千年活骨膏”的生产厂家(南阳靓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目前正等待结果反馈。“产品究竟是否合法,需要等待南阳市食药监局的调查结果。”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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