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会办医有望不饱受受“区域卫生规划”的限制。
7月29日,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第四次审议程序。《修订草案》四次审议稿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在规划、准入等具体制度设计方面,实现了较大突破。
开诊所有望不受区域卫生规划限制
据悉,与三月份公布的第三次审议稿相比,本次的四审稿删除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当为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留足空间,优先满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需求”的条款。
对此,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解释,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若某区只规划设置10家医院,如果符合办医的社会资本前往申办时,发现该区规划的10个名额已经用完了,按照以往规定,申办者就无法在该区开办医院。此次《草案》则放开了这一限制,申办者只要符合办医条件,主管部门都应当按规定审批。
对于社会资本可以申办的医院,《草案》专门新增了一款:“社会资本申请设置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执业医师申请设置诊所,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这意味着,基本上所有专科医院都放开限制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处室负责人解释。
医生办诊所多曾卡在规划关
据《医学界》了解,囿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很多医生开诊所的愿望落空。2012年《医学界》曾报道珠海一位全科医生许伟明,三次申请开办诊所却三次折戟,几次困在“医疗机构区域规划”这道玻璃门前。
这样的困境,对于医疗界知名医生于莺来说,更是深有体会。
于莺2013年从北京协和医院离职,脱离体制的她想开家私人诊所,为此还曾到台湾学习了三个月。
然而今年5月,于莺却被卡在了诊所选址这一关。当时于莺就选定的地址向辖区卫生局递交了材料,被直接拒绝。理由简单,没有规划——北五环到东五环统统没有允许开办私人诊所的规划。
“所谓规划,是缺少科学依据的。”于莺说,在卫生局审批的过程中,于莺既没法通过网络来查询其他诊所的区域位置,也没法具体了解“规划”的模样,只能选好地点去试。
如今,于莺医生选择了“曲线救国”,与一家私营医院合作;祝福更多的于莺们,能够迎来政策的解冻,实现自己的诊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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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瞭望东方周刊、新京报、健康智汇、重庆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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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会资本办医不再受疗机规划数量限制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张水红 王乙竹
7月29日,大会听取了一批地方立法的议案报告,包括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报告等。
社会办医
专科医院都可办
审批由30天缩至15天
社会资本办医可不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约,只要符合条件都可申办医院,而且基本上所有专科医院都向社会资本放开了。
29日,《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四审。
社会办医进一步放开
如果符合所有办医条件,却因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所限,最终只能放弃。不过,此次《草案》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规定社会办医将不再受规划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办。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举了一个例子,以某个区为例,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若该区只规划设置10家医院,如果符合办医的社会资本前往申办时,发现该区规划的10个名额已经用完了,按照以往规定,申办者就无法在该区开办医院。此次《草案》则放开了这一限制,申办者只要符合办医条件,主管部门都应当按规定审批。
除了获得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审批外,申请人还应当按照规定到工商或者民政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那么社会资本可以申办哪些医院呢?《草案》专门新增了一款:“社会资本申请设置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执业医师申请设置诊所,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这意味着,基本上所有专科医院都放开限制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处室负责人解释说,因为一级专科医院只有精神病医院和儿童医院。
审批时限缩短一半
《草案》优化了审批程序,压缩了审批时限,将以往的30天的审批时限缩短到15个工作日内。
同时,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公示有异议的,应当核准后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作出不予核发的书面决定。
此外,针对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审核时限,由以前的20天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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