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一农民为牟取不法利益,私开诊所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多年,在被行政处罚多次后,该农民仍拒不改错,终于被判刑罚。8月1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对被告人李大湖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大湖早年在外地学习过牙科技术。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李大湖在固始县城关开办个体牙科诊所,从事诊疗活动多年。2009年11月23日、2011年9月15日、2012年5月16日,其先后三次被固始县卫生局予以行政处罚。期间和以后,李大湖仍从事无证诊疗活动。 2013年12月25日,被告人李大湖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 案发后,被告人李大湖所在社区矫正机构认为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适用非监禁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大湖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李大湖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万家牙科招聘,6万名牙医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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