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广东省采取药品统一招标,医院只能提出需要什么药,具体品种由招标中心通过招标决定,从目前结果看,似乎价格是最主要决定因素,体现政府为降低药费尽心尽力,但招标的目的就是单纯地减药价吗? 决定药品好坏在我看来至少包括4方面:安全、有效、方便、便宜。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便宜是重要的考虑,但如果安全、有效不保证或不了解情况下,单纯便宜是否就是******?我想没有人会这么考虑,毕竟治病是主要目的,在保证治好病的情况下,才是越便宜越好。 更离谱的是腹膜透析液,透析液含葡萄糖的浓度有1.5%、2.5%和4.5%,后面两种属于高渗透析液,能起超滤脱水作用,可以减轻病人的水肿,同一病人需要等渗和高渗透析液前后使用,招标的结果是等渗1个厂家中标,高渗另1个厂家中标,而且两个厂家价格相差不大。问题来了,病人在透析后出现不良反应到底是哪个厂家的透析液有问题?这种普通人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招标的人不知道?是太公分猪肉你有我有大家都有,还是有别的猫腻? 医疗问题牵涉千家万户,几乎人人有关,主管部门要把的关最重要是质量和安全,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再考虑价钱的高低,不能想当然和随意决策,以免给病人和医生造成麻烦,制造医疗纠纷! 2万家医药制药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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