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访问手机版
   
 手机版网址 https://m.kq133.com/F3

南京:赔偿超3万 医患不得自行解决

2014-07-26      来源: 金陵晚报   访问量:102    在线投稿

    《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处置医疗纠纷投诉的专门机构和场所,落实专人负责受理、核查和反馈患方有关医疗投诉和意见建议。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对于患方赔偿要求在3万元(不含)以下的,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赔偿要求在3万元(含)以上的,医患双方不得自行协商解决,应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如患方提出人民调解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医患双方均可自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及时立案,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依法判决,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近年来,各地频发医护人员遇袭事件。对此,意见强调,对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迅速出警依法果断制止,当场查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持凶器伤害医务人员、严重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制止,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聚众滋事堵塞大门、扰乱医疗秩序和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如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予以带离驱散;对组织、煽动的首要分子,要依法强制带离现场,从严惩处。特别是对“职业医闹”插手医疗纠纷的,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暂无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无最新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热门图片

本周 本月 

热门资讯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