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尚未成为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文本,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5月28日一经发布,便成为业内热议、诘辩的超级话题,并引发正反两方势力的空前大对决,即便到了6月27日意见截止日相关的辩论仍未停歇。
在一个月的意见征求期内,业内围绕《办法》密集举办了多场座谈会:民间最早的是由本刊医药电商研究中心于6月13日召集,接下来是6月17日老百姓大药房、益丰、养天和等湘企牵头组织的全国及各省行业协会、主流连锁参加的研讨会;从官方来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对《办法》更是相当重视,6月13日听取过部分协会、企业的意见后,18日又在中国医药报社办了一场沟通会。
综合来看,这些会议凝聚的共识显而易见,即认为“《办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根据市场及人民群众的需求创新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管思路,为广大消费者获取健康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充分体现了十八大的改革开放精神,反映了政府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先进理念。”
不过,其中暴露的分歧也相当多,主要集中在主体放宽、处方药开禁、社会化配送等诸多方面,牵涉的关键词有公平性、合法性、安全性等。
对于彼此不服的正反双方,坊间风传CFDA法制司司长徐景和的态度是:“《办法》只是一个规章,它不能解决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害怕问题就不做。”
从这个角度来看,正反双方的意见与建议,恰好可以成为《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细则修订、完善的最新起点。
如此,一场卷入众多业界精英的大辩论方能显示出其意义与价值。
实体药店的声音
作者:赵振基
“过去太紧,现在太松;过去太左,现在太右。”老百姓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如此评价《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如果按期实施,将对实体药店的销售份额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处方药网上开禁后,慢病用药、疗程用药的销售额可能会急剧下滑;同时,整个行业的毛利率会被迅速拉下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毅的指向更为具体。
“处方药允许网上药店销售根本就是个伪命题,因为医院的处方流不出来。药品是特殊商品,用药安全远高于便利、创新。”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能直言。
6月17日,在长沙市召开的行业研讨会上,面对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及上海、广东、湖南、贵州、吉林、河南、山西、海南、云南等省市行业协会负责人,国大药房、一心堂、漱玉平民、重庆和平、四川德仁堂、甘肃众友、西安怡康、新疆百草堂等连锁负责人,3家湘企老板率先对《办法》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与会人员纷纷发表各自的意见,最后汇总为致CFDA、商务部的两份建议稿,核心内容简化为4个字——逐步放开。
当然,并不见得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会被相关部门采纳,但业界第一次在重大政策面前集体发声仍然值得点赞。
一、经营主体放宽公平吗?
在《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中,仅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这就意味着单体药店也可以申办网上药店。
再结合第九条“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这也就意味着至多只要配备两名执业药师,单体药店便可通过远程系统审方售药。
“这是不是说明现在不少地方试点的实体药店远程审方有‘转正’的机会,新版GSP要求的必备执业药师压力也有可能因之化解。”在一心堂副总裁伍永军眼中,不同渠道间的监管公平性问题是他最关注的。
二、处方药开售可行吗?
自2000年开始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购买处方药需要凭医生处方。数据显示,到药店买药的消费者中,仅有3成具备正确的非处方药使用知识,对于处方药的知识则更为缺乏。
如此的消费者素养,加上现阶段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并未与外界全面联网,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存在体制障碍。网上药店难以直接拿到处方,只能通过视频、传真等方式传递纸质处方并进行审核,处方真实、合法性难以鉴别,甚至是开具处方者是否真正拥有处方权都不易查询。这正是李能“处方药网上开售是伪命题”的论据来源。
另外,全国医保定点药房数量不足,与社保改革不对接。处方合法性审核困难也使监管难度加大,可能使网上药店成为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温床。
而根据新版GSP要求,每家实体药店都应配备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可以与顾客面对面提供药学服务,对保障用药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经过监管部门、业内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长期努力,公众已经意识到滥用药品的危害,开始逐渐养成凭处方购买处方药品的习惯。一旦放开网上药店处方药销售,会给公众造成可以随意购买和使用处方药品的错觉,让各方多年的努力毁于一旦,可能造成药物滥用的严重后果。
因此,谢子龙等人建议,面对公众网上购买处方药的需求,一方面可以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管理规范的网上药店作为销售处方药的试点企业;另一方面制定禁止互联网经营的药品目录时要慎重,“可以选择安全性、稳定性较好,不容易导致滥用的处方药作为首批试点品种,然后再逐步向其他品种延伸。待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网上处方药销售模式及监管模式之后再考虑逐步放开限制。”
三、药品储存、运输条件能达标吗?
药品对储存、运输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每种药品的储存运输条件不尽相同。保证药品储运过程符合要求是确保药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现阶段,一些实体药店温湿度尚且难以满足药品储存需求,运输环节则更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车辆、保温降温设备等条件而难以满足要求。如果盲目降低网上药店准入门槛,药品配送过程的运输条件堪忧,将直接威胁药品内在质量,药品安全也就无从谈起。
现阶段,第三方物流尚不成熟,运输途中的温湿度难以满足要求,委托第三方实现药品配送的条件尚不成熟,暂时不应允许网上药店采取第三方委托方式配送,应委托有网上售药资质的实体药店进行配送。
四、监管能力能达到吗?
众所周知,与实体店相比,网上药店存在业务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控制难、取证难等问题。由于网上药店采取属地管辖方式,其业务范围却可以遍布全国,这将加大监管难度和监管部门工作量。降低网上药店准入要求,直接导致众多企业涌入,监管压力也将陡增。
“近年来,网上售药乱象不止,药监部门曾多次重拳出击。”谢子龙说:“从2013年7月开始,国家食药监总局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移送关闭屏蔽网站近千家。在此情况下,仍有部分网站铤而走险,采取非法渠道购进产品、违法违规宣传、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这点得到了与会众多人士的一致认同。“《办法》贸然对全部零售药店放开网上售药许可,一旦监管网络未能实现全覆盖,网上药店将为虚假医药信息和假劣药品提供更大的隐匿空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及各地食药监主管部门将面临巨大的监管压力。”
对此,CFDA法制司处长罗杰在6月18日如是回应:
1、网上开店必须首先是实体药店,符合一切线下资质条件;
2、开放网上销售处方药并不意味着所有处方药都能卖,CFDA目前正在编制网上售药目录,会与正式文件一同发布;
3、该文件是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药品五位一体的文件,五类商品都在该文件管理框架下。
4、CFDA会协同工信部等对网店共同管理,体现社会共治;
5、第三方交易平台会沿用总局许可。这个行政许可是国务院保留的许可权利。
而司长徐景和说得更直白:“我们要做改革的推动者,如果等所有条件都成熟,头发都白了。”
网上药店春天或将来临
作者:唐舜莉
在6月13日中国药店医药电商研究中心举行的座谈会上,来自天猫医药馆、京东医药城、七乐康、好药师网上药店等50余位CEO及主要负责人参会讨论,围绕经营主体放宽、处方药开禁、社会化配送等争议条款,与会者表达了利好、担忧与期待。
三大争议条款利好与担忧
征求意见稿的突然出炉,无疑让业界为之振奋。因为对于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层态度一直较为保守和谨慎,4月1日还曾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出台相关通知,明令禁止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然而就在一个多月后,新的征求意见稿就公开发布,且处方药销售、网售药品配送管理及经营主体等条款与原来规定截然相反,让经营者们领略到春天的温暖。
一、网售处方药
开心人网上药店总经理梁力简述了网售处方药开禁对消费者的五点利好:
1.方便快捷、购药渠道更多元:实现24小时随时下单,无论身处何地网民可通过网络为自己或亲人购买药品和医疗健康产品,并享受送货上门服务,同时解决了区域品种限制,药厂区域划分、医院与实体药店的品种划分,还有医院与药店品种总数的限制。使不同地区的人实现同品质、同服务水平的购药。
2.价格更加透明:价格竞争变得更激烈,消费者将一举享受最真实、最实惠的药品价格,国家医保将大幅节省药品开支。
3.可以全面实现药品追踪管理,并且建立电子病历、电子档案。
4.将尽快促进互联网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加速医疗技术创新,普及自诊自疗,传播保健养生知识,为广大人民开创通过互联网解决疾病健康的新路径、新方式,开创继医院、药店之外的第三种医药服务和资源。
5.由于网上购药品种信息非常透明,广大民众在一些以前不知道的问题上,更容易自主选择购买,医生就很难指定开一种处方药,医院不易封锁处方资源,药厂也就不需要去贿赂医生了,进而更深层次地减少医院靠开药提成的问题,促进医院医生谋求提高医疗技术,提高服务能力,这也许就是大医改的关键点,也是破解医改问题的突破要点。
担忧与建议:除了对消费者的利好,对于网上药店来说,处方药网售解禁,无疑是一个增量,也势必抢夺线下市场。但是,由于处方药的特殊性,怎样放开,幅度多大,处方来源,如何有效监管也颇有争议。
河北石家庄新兴医药连锁董事长郭生荣认为,处方药网上销售在监管细则未出台前不能一步到位全放开,制定禁止互联网经营的药品目录时也要慎重,可以选择安全性、稳定性较好,不容易导致滥用的处方药作为首批试点品种。比如,双跨的处方药可以早些放开,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用药早些放开,然后再逐步向其他品种延伸。待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网上处方药销售模式及监管模式之后再考虑逐步放开限制,这也是市场化的一大进步。
二、经营主体放宽与第三方平台合法化:
利好:市场化的体现。金象网CEO牛征曌认为,市场化是医药电商未来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一直有两个主题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是公平,一个是效率。从法规角度来说,公平其实是一个很重要的基点,给有参与资格的人一个平等的竞技舞台,让更多的主体参与到公平竞争中来,又能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让资源配置更合理。第三方平台的合法化,如天猫、京东等平台将为网上药店起到很大的引流作用,同时推动建立消费者网上购药习惯。
担忧:时机过早。市场化是件好事,也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关键是政策执行时把握监督和管理甚至是违规以后的处罚是否公平,也就是保证大家在一个起跑线上。对于经营主体的放宽,郭生荣认为现在时机还没到,还是不放宽的好,因为各级监管部门掌握的标准不一致,在对于违规处罚上面不一样,也会由于个别小企业的违规而使整个行业“受累”。
三、社会化配送:
利好:社会化配送,京东、顺丰等都有自建物流,如果药品真的能实现社会化配送,将可大大提升网上药店效能及服务,但是第三方物流需要取得许可,怎么取得许可,将有待细则出台。
担忧:现阶段,第三方物流是否成熟,运输途中的温湿度能否满足要求,委托第三方实现药品配送的条件是否成熟都有待解答,有药店企业建议委托有网上售药资质的实体药店进行配送。网上销售处方药,应保证患者获得必要的药学专业服务,药学专业人员与顾客面对面提供药学咨询服务,可以更充分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并作出正确判断,又可以有效辨别处方真伪,确保合理用药,保证交易过程的合法性。
未来方向
从大的趋势上来说,国家对互联网这块一定是大力扶持,对医药互联网不久的将来也会放开,但是可能会分几步,时间表也可能不确定。无论是网上药店还是实体药店企业都已意识到竞争的加剧。
牛征曌认为,面对竞争,无论哪家企业都应该勤练内功,在创新当中不断寻找差异化。这才是经营中核心不变的东西。不管通过实体店做,还是互联网,或者是未来更新的工具,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就是渠道变革,不管大环境如何变,核心还是我们每个人要做好准备。在竞争当中我们能够给市场、给消费者提供什么样的价值,只有给消费者提供持续的价值,做事才能有意义,我们要在持续创新过程当中不断寻找差异化,才能在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七乐康网上药店董事长石振洋则表示,不管政策是否放开,都将坚持企业自身定位,按步骤走,更看重的是客户群是谁,而不是市场,让客户群快乐、满意。比如,七乐康的客户群是以80后为核心,辐射70和90后群体,满足好现有客户群的需求,这些人群很少生病,套套和美瞳可能是第一需求。未来还会一如既往地卖好套套和美瞳。当然,当他们有其他药品需要时,也会第一时间想到我们。
原音重现
好药师COO康凯:政策给出的信息是拆除线上与线下之间的障碍,更多的是给线上和线下走向融合的一个机会,与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去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的体验。O2O的发展,我个人看来是走向融合,走向彼此之间的一种竞合关系,不仅仅是满足顾客的需求,而且要去创造出新的用户体验,这需要我们每个参与者都能站在一个更高的格局上去看这个问题。
开心人控股集团董事长梁永强:国家药监局终于从不顾实际,只怕自己担责任的监管模式,转化为服务民众、支持市场化的管理政策,这是一个重大进步,是一个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的举措,对分流医院处方、降低药价、促进医改有重要作用,广大网民从此可以不被安排用药,这是药店行业的福音,是抢占医院80%市场份额的突破口,值得支持。
有一部分还未开展网上药店的企业提出反对意见,根本原因是担心影响实体药店业绩,主要理由是处方药安全问题,其实网上卖处方药,CFDA的新政策不是放弃不管,依然要求“凭处方和网上审方”,恳请大家正确理解,顺应政策,积极跟进,很有可能后来居上,千万别做或许让自己都后悔的新政阻挠。
法默西(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尹东宇:新政中上述的三个方面“放宽”时间有点早,网上药店违规处罚办法还未出台,小散违规将会影响全行业,希望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不怕监,只怕管,所以完善法规很重要。
七乐康网上药店董事长石振洋:《办法》确立了互联网平台合法化的地位,其实各种形式并存是好事,大家都去竞争,都去教育消费者,最后谁懂互联网,谁懂民心谁得天下。最终拼的是:谁有互联网基因,谁有互联网思想,你的思路能让你的客户尖叫,那这个市场就是你的。
以岭健康城副总经理、以岭药业电商事业部总经理邵清:新政中有松有紧,希望尽快出台,需要屏蔽利益监督,大连锁药店企业会有一定抵触(因为没做好准备),工业企业大多谨慎乐观,OTC没太大问题,但是处方药特别是医院品种网上销售很难做下来,涉及到方方面的利益。
思享广告总经理李卫民:目前来看,违法成本太低,对于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从严处罚,需要有威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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