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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公布了《湖北省政府定价低价药品清单》,289种药品从1日起将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改由药品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 据了解,此次纳入我省低价药品共计289个。其中,西药89个,中成药171个,民族药2个,从国家定价目录增补27个。记者查看药品清单发现,此次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有不少都是常用药品,包括布洛芬、复方感冒灵片、维C银翘片、小儿咳喘灵颗粒、阿莫西林等。 通知要求,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按照现行药品加价政策制定的实际零售价格,日费用不得突破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
那么,实行药品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后,低价药价格会否上涨?一位从事药品销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行自主定价后,个别药品价格可能上调。“但药品价格大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只有日均用药费用低于3元的西药及低于5元的中成药才属于低价药品。”该工作人员说,如果低价药品涨价超过了这个限价,将从清单中“除名”,再次进入政府定价目录,由物价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公布的清单中原先定价低的药品,企业可以根据成本、市场供求、临床使用等因素自行确定合理价格。 作者:邓明明 杨金凤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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