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南京某小学一名学生与同学饭后嬉闹摔倒,导致牙齿受损。因医生建议待孩子成年后再行牙齿修复,孩子的父母便将一起嬉闹的同学以及学校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提前赔偿未来修复牙齿的费用3万元。该案经南京六合区法院和南京中院审理,终于于近日落下了帷幕。 案情 小学生追逐打闹牙齿磕伤 家长为9年后治疗费打官司 9岁的小尹和瑶瑶都是六合区某小区的学生。2013年1月10日中午12时左右,小尹与瑶瑶在学校走廊上追逐打闹,瑶瑶在追小尹的过程中不慎导致其面部撞到墙壁,牙齿受损。事情发生后,两人当即向班主任李某反映情况,李某给两个孩子的家长打了电话。 第二天上午,两位家长一起带着小尹去医院治疗。经南京市口腔医院检查,小尹左上前牙折断,好在牙根没有太大问题。同年4月8日,小尹在医院进行了伤齿的临时性修复。治疗期间,小尹的父母共花费治疗费506元。 为何进行临时性修复?小尹的父母称,这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医生建议待小尹成年后再行修复。 还要再过9年,小尹才能接受牙齿修复,到时候医药费由谁来承担?想到这个,小尹的父母不干了,他们觉得这个损失就应该由导致孩子受伤的瑶瑶,以及小尹就读的学校来买单。随后,小尹的父母将瑶瑶、瑶瑶的家长以及学校一起告到了六合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庭审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求 二审协议一次性给付8100元 庭审时,小尹的父亲提出,孩子受伤后,医生在病历上明确写明,受伤的牙齿不能再用,期间只能装义齿,而且需要每年换一次,如果要安装******性牙齿,也必须等到18岁之后。“后续问题很多,这笔费用就应该由几个被告一起承担。” 对于小尹父母的说法,瑶瑶的家人称事发时,两个孩子正在玩你追我赶的游戏,瑶瑶确实不小心碰到了小尹,但之所以磕到牙齿,主要还是因为小尹的鞋子太滑。同样,作为被告之一的学校也给出了自己的说法:“学校规定学生吃饭时间是11:35至11:50,中间这段时间也是老师的吃饭时间。小尹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受的伤。而在这个时间段内,学校没有规定老师必须对学生进行监管。” 六合法院审理认为,小尹左上门齿部分缺损确实对容貌造成了一定影响,所以她父母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也算是合情合理。另外,因其今后还会对受损部位进行修复,最终法院判决瑶瑶的父母和学校分别赔偿小尹1694元和521元。 近日,南京中院二审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瑶瑶的父母一次性赔偿小尹8100元,如不按期给付,可按10000元申请执行。 2万家牙科招聘,6万名牙医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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