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行开了牙科诊所影响生意,便毁坏其治疗器械。日前,贵溪市法院以犯毁坏财物罪判处应某罚金人民币1万元。
应某是上饶市弋阳县清湖乡人,在清湖乡经营一家牙科诊所。2013年10月30日上午,付某在贵溪市河潭镇花屋村新开了一家牙科诊所。因为应某诊所的生意受到付某的影响,应某便找付某理论,期间,与付某的儿子发生语言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本来就对付某新开牙科诊所不满的应某这时更加气上加气,他顺手捡起路边一块砖头,砸坏付某诊所内的一台综合治疗机及一台消毒柜。案发后,应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积极与付某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兑付赔偿款,取得付某谅解。经鉴定,应某砸坏的治疗器械价值人民币6008元。 法官提醒: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主体要树立依法平等竟争观念,不能上演“同行冤家”闹剧。 2万家牙科招聘,6万名牙医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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