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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千山市食药监部门获悉,药店进药时必须得索取税票,以及药品的随货同行单,今后如果有药房达不到要求的,将不得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不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食药监部门还要对其进行涉案货值金额2到5倍的经济处罚。 据介绍,近日千山市食药监局稽查局在我市多家药房的日常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小的单体药房在进货时没有索要增值税发票,仅有药品的随货同行单。没有发票除了可能涉及到一些药房与药企之间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外,还可能给一些不法分子销售假劣药品提供机会。 为从源头上杜绝假劣药品,千山市食药监局稽查局近期将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严查。同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从事药品购销活动。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所销售药品还应附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税票(包括清单)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对应,金额应相符。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必须索取税票,收货时验明税票、供货方销售出库单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数量,核对一致后方可作为合格药品入库或上架销售。 而对于在此次检查过程中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市食药监部门表示,商家经责令整改依然不改正的,将不得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不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食药监部门还要以其从无证单位购药的行为对其进行涉案货值金额2到5倍的经济处罚。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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