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治疗结核病,正在申请低保的陈女士在城南一家医院住院4个月。虽然治疗没间断,但她的医保费用每到一定数额就会被医院要求出院,累计共办了6个出院证明。这是怎么回事? 患者家属:医院说超过6800元就不报销了 据陈女士的丈夫赵先生讲,他家住在城西新土门市场附近,妻子2013年6月17日被确诊患了结核病,同年12月10日入住城南的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治疗期间,妻子的医疗报销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后,医院就让他们出院15天,再入院治疗。“医院称上级有规定,每次住院只能报销6800元,超过部分就不报销,只能由医院和患者共同负担。”赵先生说,因为担心妻子的病不能得到持续治疗,赵先生到省卫生厅信访室反映了这一问题,卫生厅给医院发了“信访转办单”,医院未再坚持让他们出院,告诉他们随后的15天医疗费用需要完全自理。过了15天后,再凭医保卡办理出院、入院手续。就这样,妻子在该院住院4个月,共办理了6个出院证。而6次住院,有3次是全自费,共花了16000元。事发后,他咨询了市医保办,工作人员说没这项规定。赵先生认为,医院这样做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28日,赵先生出示了妻子住院治疗期间的手续,6张结算收据三红三绿,绿色单子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部分费用的,红色的则是全自费。从第一张的入院时间到最后一张的出院时间,一直是连贯的。此外还有6张出院证,从“治疗经过”一栏对出院原因的说明文字来看,有一次是“患者医保间隔时间到”,一次是“患者医保费用已到”。 市人社局:若查实 医院则涉嫌套取医保资金 28日,记者联系该医院医保科,负责人否认此事。记者告知病人详细住院资料后,该负责人表示结核病是慢性病,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就应该出院回家,不可能一次治好。对于“为什么医保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就要病人出院”的问题,该负责人没有回答。 西安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表示,若查实医院这样做,可以确认该医院的做法是错误的,涉嫌套取医保资金,加重病人负担。病人出院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不可以用“医保费用已到”为借口来诱导或强制病人出院。对于病人家属反映的情况,他们会进行调查,如果属实会要求相关部门按政策重新结算医保费用。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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