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这一通知对解决低价药品市场供应不足问题将发挥积极作用,甲巯咪唑、鱼精蛋白等品种因价格过低退市无疑是该措施出台的重要推动因素。然而,通读随通知下发的《低价药品清单》,人们却发现甲巯咪唑并未列入其中。 2013年,甲巯咪唑片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脱销,对甲亢患者治疗造成很大影响。脱销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环节产销价格倒挂,厂家因无利可图而选择停产。为了解决甲巯咪唑片的市场供应问题,今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甲巯咪唑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采用定点生产、统一配送、药店布点等措施解决甲巯咪唑市场供应不足的问题。在药品供应链条中,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众所周知,发生甲巯咪唑片脱销事件,原因在于生产供应不足,而在批发、零售环节并未出现供应保障问题问题。三部委的文件在定点生产保证供应的同时,却又把原本开放的市场变成垄断的市场,强制要求定点配送、零售,这违背了市场自由竞争的基本准则,对于保障药品供应不利。 一、定点过程缺乏公正透明机制。 3月27日,国家卫计委在其网站上发布《各省(区、市)确定甲巯咪唑统一配送企业》,公布各省(区、市)确定的配送企业名单。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该名单确定的统一配送企业并没有经过公开招标流程,导致行业不能公平竞争,众多愿意参与配送的企业被排除在名单之外。 二、定点批发企业数量过少,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我国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6万家,2012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仅占全国市场总规模的64%,与国际主要国家相距甚远。由于行业集中度低,各家企业覆盖范围有限,任何一家药品批发企业都无法做到从城市到农村的业务全覆盖。文件要求配送企业“最多不能超过3家”,显然无法全面满足各方需求,影响药品可及性,尤其是偏远地域的药品可及性。这将人为造成局部区域市场供应不足。 三、药店布点极少。 根据《甲巯咪唑片零售药店信息表》显示,为了方便患者及时、直接购药,在全国各省市区确定了31个零售药店作为甲巯咪唑片的零售企业。我国现有零售药店约46万家,31家零售药店仅仅是其中的沧海一粟,让一家零售药店辐射整个省级区域,显然无法满足患者的购药需求,对患者购药造成不便。方便患者的结果,是造成患者的不便。
定点经营貌似可以保证药品供应,实则会大大加剧患者用药难的矛盾,众多患者为了购药可能要四处奔走,无疑会增加了大大经济负担,影响疾病治疗。 根据测算,全国每年甲巯咪唑片需求量约6亿片,而定点企业年生产能力约12亿片,可以满足市场供应。但这种定点生产的体制,极可能因为定点经营的弊端,而无法达到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因此,笔者建议: 1、放开市场限制。鼓励更多的批发、零售等药品流通企业经营甲巯咪唑片,满足患者购药需求。 2、将甲巯咪唑片纳入低价药品目录。定点生产虽然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不利于品种的长期供应保障。可将甲巯咪唑片纳入低价药品目录,提高生产企业利润空间,提高企业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市场长期稳定供应。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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