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四川绵阳市人民医院对“走廊医生”兰越峰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限期到岗、否则解聘”。17时50分许,兰越峰现身医院大门口接受一家电视台采访,称她近阶段一直在CT室上的班。但院方对其行为并不认可。面对媒体镜头,双方在医院大门口针锋相对。
医院负责人表示:医院有自己的岗位管理规范,医护人员应持证在规定岗位值班。兰越峰的岗位是外科超声科,而不是CT室。同时还透露:6日下午,院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职代会,对兰越峰旷工问题拿出处理意见。 据了解,兰越峰原岗位是外科超声科,而兰越峰前夫何某的岗位在CT室,兰越峰离开“走廊”后曾多次出现在此“自修”。医院曾6次书面通知兰越峰回超声科上班,并在外科大楼二楼为其准备了单独的值班办公室—超声诊断室(九)、配备了助手和新设备,但兰越峰没有回超声科。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职代会一致通过解聘 6日15时05分许,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全院105位职工代表,88位到场。 院长陈斌、副院长杨曙光通报了《绵阳人民医院关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有关情况说明》和《医院对兰越峰医生的处理意见》:“2014年1月28日以来,医院本着‘不抛弃、不放弃、不排斥’的原则,一直**限度地保持与兰越峰医生的沟通,包括积极与兰越峰医生亲友的联系,但是,兰越峰医生一直未到超声科上班。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医院与兰越峰医生签订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规定,兰越峰医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构成长时间旷工,符合因旷工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2014年5月6日上午,经院务会研究,提出‘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意见,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15时20分许,88位到场职工代表一致举手表决通过“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意见。会议随即结束。 “职代会一致通过”缘由何在? 兰越峰和她的前同事们彻底决裂了,医护人员说:“我们坚守岗位成了黑心医生,她常年不工作却是英雄?”绵阳市人民医院的职工们认为兰越峰带给医院“坏名声”。 对于兰越峰被解聘,绵阳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一名不愿具名的医生表示,她同情兰越峰的遭遇,但也希望舆论能够对一线医生的工作多加了解。 这名医生说,"我们每天辛苦工作被骂过度医疗,她坐在走廊上一年多不工作,却成了英雄。究竟谁是过度医疗?"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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