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盒立减××元”、“加一元换一盒”……这些常见的广告语却不能出现在药品广告中。近日,叠彩区某药房连锁企业就因本意想宣传促销,结果却触犯法律的药品广告单,受到了处罚。
近日,叠彩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违法药品广告单进行了调查。商家向市民发放“春惠来袭,马上得大奖”的药品广告宣传单上,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宣传单上赫然印着“六味地黄胶囊购第二盒立减20元”及“血塞通软胶囊买3盒+1元换1盒”等内容。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广告单上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我不知道这是违法,我只是想促销而已啊。”面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询问,该药店负责人顿时傻了眼。随后,执法人员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商家,在进行宣传促销广告时,应注意依法、适度宣传,不要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法规。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