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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成立专门的食药犯罪侦查局的消息传出后,“食药警察”这一新警种很快便引发各方关注。 据悉,作为专门的食药犯罪侦查人员,“食药警察”将成为从******到地方、覆盖全国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专业执法队伍。而现实中,“食药警察”的设立面临诸多阻力。 日前,广泛建立“食药警察”的消息得到官方证实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各省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因“以罚代刑”监管不力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湖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的稽查员任羽(化名)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诉苦:“局内18名稽查员监管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担子太重,无论怎么努力工作都被老百姓骂,骂完后还不敢吱声,我们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任羽告诉记者,有时外出执法时还被企业主放狼狗咬,印有“食品药品监督”字样的公车无论停放在哪里总会无故被人剐花…… 近日,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分局查处了一家藏身于蒸湘北路富华大厦801室的销售高价保健品的非法机构,该机构推销员每天邀请数十名老年人来这里听健康讲座,提供免费午餐,然后兜售一些具有“神效”的保健品。当稽查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机构没有进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许可,在稽查人员查封现场留存的保健产品后,许多老年人破口大骂:那么多地沟油、食品添加剂你们不去查,偏要到这里来捣乱,是不是人家没给你们封红包才查到这里来的? 4月1日,山东烟台市福山区食药监局食品稽查科副科长牟晓东在执法过程中也遭遇到了类似情形,“若有警察一起执法,工作开展起来时就顺利不少,如果我们单独检查,有时会遇到对方不配合,交涉半天才开门,要么消极应付。” 任羽说,目前,我国食药稽查局只有行政执法权而缺乏刑事强制权,所以在执法时经常遭遇闭门羹或上述类似尴尬事件。 食药改革风浪急 2013年国家食药监总局成立之前,食品安全监管采取的是各环节分段管理。例如,农产品种养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进入市场流通后则由工商部门监管,产品检测则由质监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监管餐饮环节。这种分段监管因职能交叉导致监管真空。 为杜绝“九龙治水”现象,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将食品安全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将经贸等相关部门的酒类流通监管职能、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的流通监管职能划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从而使得食品安全监管不再处于多头管理的状况。 据了解,2013年8月27日,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至2013年底,东莞、惠州等多个市县完成了食药机制改革。 但因改革速度过快,全国仍有不少省级食药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来自省级工商、质监等部门划拨的人员还未到岗工作,启动市县的改革仍不及半数。 据任羽介绍,目前湖南省食药监局因编制、财政经费、检测经费等条件限制,许多市县食药监局还没有食品行政执法权力,有的甚至连办公场所都没有。所以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当地的食药监局只能陪同省食药监局前往,不敢在现场执法。 一次,任羽到常德金世界百货中心执法时,因抽检到不合格食品通知企业主,希望能配合调查。结果企业主接到他们的电话后,骂他们是骗子。任羽说,“很多食品生产企业主到目前为止,只接受质监部门的检查,而将食药监局拒之门外。因为很多企业主根本就不知道2013年食药机构改革时,已将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合并至食药监局。” 在食药机构改革风浪尚未平息时,“食药警察”制度一时成为全国炙手可热的话题。 “食药警察”专业技能欠缺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表示,今年,食药监总局和公安部将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立法工作,致力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并对食品药品违法实施最严厉的惩处措施;进一步完善衔接机制,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也指出,成立专门食药犯罪侦查局的问题已酝酿一年有余,工作正在运行过程中。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并称这项工作“有望很快有结果”。 一时间,“食药警察”一词被媒体热捧。据广州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科科长陈立雄反映,2012年广州市就已成立食药犯罪侦查支队,以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但在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和犯罪方面,公安机关与相关监管部门还是分开的。例如,“食药警察”主要是打击犯罪行为,若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不属于其管辖范畴。 任羽也承认,“食药警察”的设立将会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提高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的专业性和精准性,也可以大大增强对食药领域犯罪分子的威慑力。但是不能“用高射炮打蚊子”,其实许多食品药品企业只是商标生产标识、生产日期标注格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且许多食品药品企业作为地方经济支柱,对当地就业有很大帮助。若一拳都将其打倒,则对地方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除此之外,任羽认为,食药监局所具备的专业性是“食药警察”无法比拟的,作为非专业出身的任羽感觉每天的工作压力大,“下班后就开始学习《食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办案时就由师傅手把手带。” 长期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研究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也发现,目前许多地方的“食药警察”专业技能欠缺。成立于2011年7月15日的北京市公安局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共有40名民警,虽是从经侦、刑侦、治安、派出所等系统选拔出来的业务精兵,但因食品药品的专业性过强而导致业务能力下降。 拿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来说,该机构在全美下设150多个办公室和实验室,有数以千计的医学、化学和食品工程学博士做技术支撑,还有数以万计的执法人员身着统一制服甚至配有枪支,负责监管美国本土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保卫着人们的餐桌和健康。相对而言,中国食药监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还远远不足。 所以,胡颖廉建议,最理想的是把“食药警察”设在食药部门,“如果能把稽查与公安两支队伍进行有机衔接,甚至合成一支队伍,就能优势互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技术难题。” 食药监管路漫漫 4月5日,广州市海珠区五凤村居民林德中在《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食药警察,广州欢迎你》。文中写道:假如我是广州食药警察,我将那些摆在台面或台底的各种违法食品添加剂,来个大清查、大起底。除了早已禁用的硼砂,更要查清楚“一滴香”“骨髓香”“牛肉羔”等等林林总总的“新生代”食品添加剂。然后明白无误地告知市民与商家,究竟哪些属于违禁品———只能让有权又有检测手段的食药警察告诉市民,而不是让市民自找证据向我举报,更不能等待内部人士来向我曝料。 但这只是许多市民的一种美好理想。据湖南省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中心人员反映,该中心每天接到的投诉电话接连不断,而且随着职业打假人士越来越多,投诉案件猛增。然而,每起投诉案件从受理、调查、检测、鉴定乃至立案等环节,单靠稽查局的力量远远不够,况且18名稽查人员还要协调处理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以下简称食药侦总队)成立近3年来,目前食药警察队伍共900余人,其中总队25人,支队20至40人,大队6至10人,辽宁省公安厅食药侦总队副队长孙建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县级大队人员配置偏少,人员配置需要加强。” 由此看来,目前食药监局与食药警察在食药监管方面均感到力不从心。辽宁省公安厅食药侦总队队长白石坦言:“不论是行政分段管理,还是刑事分段管理,都有局限性,因为只要分段就有衔接和转化问题,但也不能一个部门独大、包办,强调无缝对接是最理想的,这也是我们一直追求的。” 至于“食药警察”具体归属哪个部门,一直没有定论。在相关部门的讨论方案中存在三种可能模式。第一种是作为食药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改组现有的稽查局,赋予有专业基础的食品药品稽查人员以刑事执法权;第二种是食药监管稽查局与公安部门人员合署办公;第三种是将专业的食药侦查机构直接设在公安部门内。 在食品安全监管改革试点中,目前大多数地方的食药警察机构直接设立在省市级公安部门内。据人民网报道,陕西渭南在公安部门成立了食品监察大队、中队,与食药监局联合办公,有固定人员派驻在食药部门。一旦出现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可以直接出警。陕西渭南开展的职能整合曾被称为“北方模式”。 警察具有人身、财产强制权,设立食药警察,意味着食药监管执法队伍将拥有比过去更强的权力。许多业内人士也认为,食药警察应该与森林警察一样,被赋予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双重职能,既是食药监总局的职能部门,同时又在业务上接受公安部的指导。 “不管设在哪个部门,相关的监督必须加强。总体来说,食药安全需要回归到社会共治,企业、消费者都要参与其中。”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强调。 不过,机构设置之后,待解之题依然很多。例如新机构的归属、人员配置、具体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权责分工等问题都需要有所创新和突破。同时,还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领域相关标准和制度,使得食药案件刑侦有据可依,也要理顺监管体制,避免相关部门互相踢皮球,影响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配合,影响执法效率。除此之外,如何确保“食药警察”公正执法,如何有效监督“食药警察”,也需要相应的制度设计。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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