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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 A Francis 编译/朱军生来源/印度医药经济信息网
印度药房经营多年来一直处于争议不断的状况。根据印度《药房法案》(Pharmacy Act)第42章规定,只有经过国家药学会注册的具有资质的药师,方可有权在零售药房审核处方,配药销售。尽管该项规定自1984年9月1日起生效,以期结束药房经营没有专业资质人员配药销售的惯例。然而,大部分药房在实际运行中都没有驻店注册药师。 而全印化学药师协会(AIOCD)计划于今年3月2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关闭一些零售药房,按其要求,具有2年以上经营时间的零售药房从业者可继续开展配药销售。该协会有关实施建议已于早些时候上报联邦司法部、卫生部和药品管理局。 目前,无论在印度的一个邦或全国范围内要求关闭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药房,都会产生各种复杂问题。一些贸易组织发起的倡导活动不但没有减轻药房经营者的不满,而且给患者团体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他们提出的需求并不合理,有些也不符合伦理标准。 化学药师协会代表行业提出了两项问题:一是零售药房按照药品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品等网络在线注册销售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1985年公布的《麻醉与精神药品法案》中涉及的药品品牌种类接近4000种,城乡和农村区域的药师及药房经营者因不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而很难开展在线注册销售。二是有关限制抗生素和其他特殊药品滥用的H1附录的强制要求,对于没有正确保存新附录所涉及药品销售记录的药房经营者,将会受到政府药品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根据H1附录要求,需要保存销售记录的分类注册药品,还包括抗结核和成瘾药物。 因此,有评论人士呼吁印度监管机构必须要加强上述两方面的监督。但考虑到药房商业团体中相当多一部分面临的实际困难,又不得不采取一段时间过渡。同时,考虑到全国已有具备资质的几万名药师和越来越多的药师每年会从药学院校陆续毕业的事实,允许没有资质的人员在零售药房配药销售,显然是不可接受的。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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